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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你是一盘红烧肉 第17节

第17节

    她趴着在桌上啜泣,口腔中血腥味渐浓,哭得声音渐大。直到有个宽厚的手掌抚上了她的后脑勺,她才稍微平静了些。
    那感觉,像摸小狗似得……
    不过摸她后脑勺也算是一种安慰?对,无声的安慰。这样一想,她心里就好受多了。糖水也不是根木头嘛,安慰她,说明还是在乎他的嘛。
    她借势拽住他的手腕,猛地起身望着对方,呆了。
    “顾南!?怎么是你!”她慌乱的朝着四周望了望,方才唐思淼坐的位置已经空空如也,人去座空了。“刚才坐这里的男人呢?”
    顾南一脸嬉皮,讥笑:“看不出来啊秦可,你这么开放?我们认识也有十几年了,今晚约一发?”
    秦可可豁然起身,眼神一凌,一脚踢在对方下部,疼得对方嗷嗷直叫唤;顾南捂着下部,脸色苍白:“暴力!暴力!知道什么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吗?”
    就冲着他这句话,秦可可又补了一脚。待她追出去时,古镇小街上灯火阑珊,已经没了唐思淼的身影。
    她气得在原地跺脚,咬着嘴皮儿,叉腰道:好你个糖水!等回了夏川,有你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被姑娘亲了撒丫子跑,真的大丈夫嘛!_(:3」∠)_
    ☆、第28章 糖和红烧肉(1)
    回到家时已经九点了,秦可可情绪很低落;挫败感将她包裹得严严实实,有些喘不过气儿。
    经过堂屋时,她发现里处灯还亮着,便好奇走了过去。隔着几米距离,外公严厉的声音传了出来;听得出来,他是在刻意压制愤怒。
    “这祖屋是先辈留下来的,怎么能说卖就卖?”
    屋子里静默了一会儿,她又听大舅舅缓缓说道:“爸,把这宅子卖了,够我们白吃白喝几辈子了!再者说了,人家都去住别墅了,我们守着一个破宅子做什么?”
    二舅舅忙附和道:“是啊,大别墅可比这宅子住着安逸多了!今天那位唐先生,出手那样阔绰,还答应额外赠我们一栋别墅,我看行。”
    老爷子将手中的拐杖狠狠在木地板上戳了戳,发出咚咚地响声,怒喝道:“你们这些不成器的东西,知道什么?宅子里的东西,哪一样不是先辈留下来的财产?你们觉得这老宅子住着不舒服,大可搬出去!你住你们的洋楼,我住我的老宅!”
    大舅舅的声音没什么底气:“青青、雅雅大了,明年要出国,那是一笔大开销;现在买房子,以后就得巴着日子过,您老守着这些死物做什么?你不卖宅子,又不愿意将宅子商业化,当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等你百年归老,这些东西还不是我们兄弟两的?”
    老爷子大概是气极了,大喘了一口气道:“我留给阿珺和可可,也不留给你们这两个白眼狼!”
    二舅舅嗓音一提,有些尖锐:“爸,不是我说你,阿珺这些年做过什么?你养着她们娘两,还想把财产留给她们母女?我和大哥是不是你亲生的?”
    秦可可实在听不下去了,推开堂屋的木门,在大舅、二舅的灼灼目光下走到外公身边,亲昵的抱住外公的胳膊,冲着两位舅舅道:“外公说不卖就不卖,这些都是先辈留下来的遗产,卖给人家多心疼啊?你们这么想住大别墅,自己买去,别老觑着外公的东西。”
    这宅子里有许多古董级别的东西,譬如她房间外的石头水缸,外公书房里的文房墨宝;又譬如柴房那把生了锈的斧头,虽然值不了几个钱,老人家却最舍不得这些旧物。
    即使有人开天价要买这宅子,老人家依旧是舍不得的。
    有孙女在场,老爷子的气息稍微平和了些,嗯了一声,说道:“你们也别打这宅子的主意了,我说了不卖就不卖。哪怕是我这老头子进了棺材,也不卖!”
    秦可可给外公顺了顺气,生怕老人家因生气伤了身体。她从小没爹,那时候老妈又忙自己的生意,根本无暇照顾她。是外公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她长大,教她练书法、教他弹古筝。
    她记忆最深刻的是外公那间大大的书房,里面的书都很老旧,有清末的民间小说,也有国学四书;书房里的陈书味总夹杂着淡淡的墨汁味儿萦绕在她鼻尖,是以,她觉得那是外公的味道。
    两个舅舅气冲冲离开了,留下她和外公在堂屋坐着。老爷子的呼吸很沉,腰背疼得根本直不起来;由于方才气血上涌,他两眼模糊,头也阵阵发疼。
    这些年没怎么注意外公的变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老人不再像是儿时那般硬朗;
    头发花白如雪,曾经直挺的腰背弯了;曾经亮如洪钟的声音,也因为岁月冲刷,变得嘶哑。
    炎热的夏季午后,他拍拍大腿,说:“可可,到外公怀里来。”年幼的她拿着玩偶冲进外公怀里,外公笑得那样开怀自在,手里握着蒲扇,轻轻地给她扇着风。
    曾经那样伟岸的老人,此刻在她面前,佝偻着背,突然之间变得很瘦小。望着骨瘦如柴的老人,秦可可鼻尖有些发酸。
    待扶老人家回屋躺下,伺候他吃了药,闭了眼,秦可可这才放心回了房间。
    她的房间很古朴,厚重的木地板、雕花木床,窗台前的几案上放着一盆繁盛的君子兰,墙上挂着外公画的猛虎图;她趴在雕花楠木的梳妆台上,望着镜中的自己发呆。
    想着方才在酒吧强吻唐思淼,她脸颊阵阵发烫,像是吞了一碗火碳,连着喉咙里也干涩的紧。
    她从没想过自己能如此疯狂,也从没想过敢在酒吧搂着一个男人亲吻。她在手臂上狠狠磕了几下,真想把自己脑子里的东西倒出来瞧瞧,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
    ****
    茂县古镇中央有一座“中天塔”,数百米高。立在塔顶,可以鸟瞰整个古镇和远处宛如哈达的嘉陵江。唐思淼立在塔顶,俯瞰着整个古镇,目光定格在了秦宅那一片。
    古镇万家灯火和头顶明朗圆月、稀疏的繁星,交织在一起,如梦如幻。他头一次见这样震撼人心的夜景,不同于城市霓虹繁华;重重的灯火,就像一颗颗闪闪明珠镶嵌在张黑色的真丝绸布上;正如一件绝世的工艺品,做工精湛地无可挑剔。
    塔顶风势很大,冷风打在人皮肉上有些刺疼。中秋前后几日,爬中天塔的人很多,尤其是这样晴朗的夜晚,许多人慕名而来,就为了俯瞰一眼古镇的万家灯火,月色银辉。
    可很多游客爬到倒数第二层,就被工作人员拦了下来,只好在倒数第二层观赏。顶层被唐思淼承包,他倒也会享受,在古塔顶层喝咖啡,赏月,看灯火……
    只是一个人,实在有些无聊。
    大概是刚才在风情酒吧被秦可可强吻,他到现在还没回过神。以至于抬头望着朗朗明月,月盘中映出的竟是秦可可的面容。回想方才在酒吧,好半晌,他才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真是一个胆大的丫头,从那种家庭教育出来的女孩,不应该是知书达理的吗?
    如果她真的是个中规中矩、知书达理的姑娘,反倒无趣了;唐思淼的思绪跳跃不安,将平日里那个二货秦可可,同刚才在酒吧弹古筝的秦可可分成两幅定格画面,相互比对;前者嬉皮,后者雅静,怎么着都不像一个人,大概是发现了秦可可的另一面,他竟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雀跃。
    有机会,他真想听她弹一首完整的曲子。
    还有机会吗?
    被秦可可这一吻,他彻底放弃了原本“炙手可得”的项目。秦阿伯给他添咖啡时,问他:“真就这么放弃了?”
    “没关系,集团不差这一个项目。”唐思淼起身,抬手系了系领带,解释说:“就当我欠父亲一份礼物吧。”
    是因为秦小姐吧?
    秦阿伯笑得很清浅,难得少爷对一个女孩子上心;若是老爷知晓,高兴还来不及,哪儿还会在意什么寿辰礼物?
    “你去收拾下行李,明天一早,回夏川。”唐思淼起身,手撑在栏杆上,耳侧的风猎猎作响。
    在外边儿消遣了这般久,该是收心的时候了。放弃这个项目,权当感谢她这段时间对他的照顾吧。
    对于秦可可,他觉得她很可爱;觉得她很有灵气;他对秦可可的感觉,很奇怪,却又表达不出来。
    他很讨厌感情用事,为了秦可可放弃项目,心中烦躁感更盛。
    骄傲如他,自是打心底排斥对秦可可的感情。
    因此,他打算不声不响地离开。做回从前的唐思淼,众人严重办事利落的唐先生。
    ****
    在古镇老家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
    因为卖宅事件,家里的气氛很古怪。当然,更让秦家两兄弟觉得古怪的是:那位大金主唐先生,突然差人来说,对他们的老宅没兴趣了。
    这个消息对秦家二兄弟无疑是个噩耗,大金主飞走了。
    卖宅子的念头总算被压了下去,两兄弟主动和父亲道歉、和解。家里人关系缓和,秦可可也放心地回了夏川。
    夏川不比茂县,一下火车,温度骤降,冷得她直打哆嗦。回到家她发现唐思淼不在,以为他是出去玩儿了,也就没太在意。待她进书房取书时,赫然发现唐思淼的衣柜已经空空如也,什么东西也没了。
    她以为是家里失窃,忙去自己卧室看了看,好在无一东西丢失。
    隔了大半个小时,她才意识到:糖水搬走了,不声不响地搬走了,抛弃她了。
    秦可可在榻榻米上呆呆坐了一会,难道是因为她的告白?才逼走了他?
    是了,一定是了。
    她只觉得脑中茫然一片,心上像是空了一块儿。望着唐思淼曾经睡过的地方发愣,仿佛他人还在。大概六点左右,她饿了,起身去餐厅打开冰箱,空空如也。
    她绝望地瞟了一眼厨房,张开嘴叫了声“糖水”。寂静半晌,没有人回应,她这才趿拉着拖鞋进了厨房;当她踮起脚去拿吊柜里的餐具时,动作立马僵了下来,似乎唐思淼还在她面前,会帮她拿餐具。
    当一切成为习惯,原来不习惯的滋味儿是那样的难受。(╯﹏╰)
    秦可可彻底受伤了,想起了莫绍清的诅咒:她这辈子难嫁出去了…
    估计她对唐思淼的感情,又得无疾而终了。她瘫软在沙发上,像是一滩融化的冰水。
    臭糖水,若让我碰见你,保证不打死你!
    她的神色有些黯然,真的还能再碰见吗?qaq。
    没机会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_(:3」∠)_
    ☆、第29章 糖和红烧肉(2)
    卧室、书房以及客厅的灯全亮着。这要放从前,秦可可肯定心疼不已,觉着浪费能源。
    习惯了有人一起住,现在就剩她一个人时,很不习惯;呆呆地躺着沙发上,一动不动,觉着屋子里无比冷清;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她穿着哆啦a梦睡衣、趿拉着拖鞋下了楼,一个人坐在小区的小摊前吃混沌。
    混沌的汤又鲜又烫,她一口将混沌吞下去,烫得她坐在原地直跺脚;一抬眼,看见了一张稚嫩可爱的小脸,下巴磕在桌子上,一双眸子骨碌碌转悠着,定定打量着她。
    由于光线不是很亮,乍一看以为只有一个头,吓得秦可可身子一颤。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是六六这兔崽子。
    秦可可淡淡看了他一眼,拍着胸口问:“熊孩子,大半晚上跑出来做什么?不怕被拐卖吗你爹又不要你了”
    六六舔了舔嘴唇,反问她:“可可阿姨没吃饭吗?我也没吃,好饿。”( gt﹏lt。)~
    “你阿姨我正在吃。”秦可可将混沌吸入嘴里,滑舌的混沌里包含着虾米的鲜香,惹得她胃口大开;见小不点儿一副可怜样,猜想是莫绍清晚归了;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当爹的这样折腾孩子,外人看着都着急。她抬手让老板再煮一碗混沌,六六却不领情,拽着她的胳膊撒娇:“我吃混沌会过敏的!我想吃泡面,可可阿姨给我煮泡面好不好……台湾海鲜泡面!”
    这大晚上的,上哪儿给他找台湾海鲜泡面去?
    “我家有啊,冰箱里,可可阿姨去给我煮嘛,好不好嘛。”六六一双软乎乎的小手拽着她的胳膊,当她是不倒翁摇。碍于是小孩子的请求,她不太好意思拒绝;是以,狼吞虎咽吃掉余下的混沌,被六六拉着上了楼。
    她以为莫绍清不在家,便无所顾忌的走了进去;一进门便是隔断玄关,客厅整体偏蓝色地中海风格,连着射灯也是很清冷的蓝色调。绕过玄关,她便和系着花边围裙、手端餐盘的莫绍清打了一个照面。那一瞬间,秦可可委实有一种被熊孩子坑了的感觉,像是吃了一把泥,呛得她猛咳几声。
    秦可可本以为莫绍清会用尖酸刻薄的语气笑她进错了门,不想对方放下手中餐盘,用谄媚的姿态拉着她在餐桌前坐下,脸上尽是欣喜之色;忙给她添了碗筷,声音很是亲和:“可乐啊,没吃饭吧?来,尝尝我的手艺。”
    小六六也很懂事,踮起脚拿了餐桌上的空碗,给秦可可添饭。秦可可被莫绍清三百六十五度大转变的态度给惊吓住,老想着这货是不是在打什么歪主意。
    等莫绍清上菜时,她伸手抓住他的胳膊,眼神一凌:“说,有什么阴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尤其是像莫绍清这种人,前两天还恨不得掐死她,找她难堪,今儿突然对她这么好,一定有阴谋。
    果然,莫绍清端着一盘青椒炒肉丝,咧嘴道:“庆祝那个瞎子弃你而去啊!”话一出口就觉不对,忙闭了嘴。
    小六六一听老爹这样说,忙用双手捂住脸:世上唯有动物和老爹难教也!说好的要对可可阿姨真诚相待,感动她呢?
    出人意料的是,秦可可并没有发脾气,而是很安静地拿起筷子扒了一口白米饭。莫绍清那句话就像针一样,猛得扎进她的心脏。
    莫绍清忙解释说:“我没有落井下石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走了一个瞎子,还有我这个邻居嘛。”
    在她心上扎了一针,还不如忘撒把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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