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知夏脚步一顿,想说些什么,最后也只是微笑着点点头,说:“有个邻居一直在长期出租,我可以帮你问问,离得近好一些。”
林泽弯眼对他笑:“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到公司时助理迎上来,小声说:“有人用您的名义请了整层楼的咖啡。”
不用想便知道是谁,郑知夏勾了勾唇,淡声说:“没事,你去把下午茶也安排上吧。”
办公室内自然是一片欢呼叫好声,郑知夏关了门,桌上摆的文件厚厚一沓,最上面是份卡了许久的项目,几个月前还束手无策什么都做不了,如今却水到渠成,轻松得仿佛一伸手就拿到了,郑知夏翻了两页,突然叹了口气,像无意识的感慨。
就算早就猜到林霁在其中做了不少的事情,他仍旧有种奇怪的沉重感,没那么心安理得,总想着能还些什么。
偏偏林霁其实什么都不求。
回过神时他没忍住笑了声,对着空荡无人的房间摇头,为自己突然而来的走神而唏嘘——不过是一晚的约会,怎么到现在还有些三心二意?
不对,明明连约会都算不上。
快下班时时林霁给他发消息:“忙得没空做别的事,吃饭总能一起吧?”
几秒钟的语音,嗓音被电流模糊出磁性的哑意,沙沙的,比窗外的黄昏还要怠懒,像是刚从床上爬起来,郑知夏刚听完个开头心尖就窜起发痒的电流,酥酥麻麻地流向耳根,氲开片很淡的红。
他将手机拿远了点,慢吞吞打字:“你除了约我吃饭外,就想不出别的事情了吗?”
“别的事你都能用不感兴趣来拒绝我,”林霁说,“但你不能不吃饭。”
“我能不跟你一起吃饭。”
郑知夏回了这么句,对面长久没发新的消息过来,即便知道林霁大概率是在忙,但他看着自己的这句话,觉得实在有一些过分。
于是又补充了句:“早就已经约了邓明城要聚一聚,改天吧。”
林霁很快地回了个“好”字,郑知夏盯着手机屏幕看了会,正在输入中的字样显示了一会,最后还是消失不见。
但他猜林霁想说的是“少喝点酒”。
邓明城约的其实是明天,定位是一家定位偏僻的私房菜馆,假山游廊小桥流水,院子里养着两只漂亮的孔雀,他到的时候施嬅同样刚下班,穿着驼色大衣,深蓝的薄围巾披在肩膀上,走进来时手机里传来游戏音效,她笑着问邓明城:“哟,就我们三个人?原来今天是来回忆青春的啊。”
“别瞎说,我可没有青春可以回忆,”邓明城把头摇得像拨浪鼓,“那都是罄竹难书的罪状!还不如回忆一下我哥们的青春呢,多有意思!”
有老婆没兄弟的东西,郑知夏不加掩饰地嗤笑一声,说:“哪儿能啊,我的青春那是图书馆篮球场,你的是什么?夜店酒桌棋牌桌?”
“嘿!”邓明城伸出手指他,“说得好像你不在场似的。”
施嬅笑眯眯地坐在旁边听他们斗嘴,手机里的游戏玩得热火朝天,直到邓明城开始说不过,端起茶杯凑过来围观时才嫌弃地动了动,偏过头道:“离远点,挡住光线了。”
手机里适时传来一声击杀的惨叫,郑知夏笑了声,很幸灾乐祸,邓明城已经没精力跟他吵,乖乖站到施嬅身后看她玩,突然问了句:“你怎么连自己做的游戏也玩啊?”
“因为它火啊,”施嬅头也不抬,“而且我那些前同事确实优秀,把游戏做得挺好玩的。”
“换我只会觉得它像是一份完成后还要返工的合同,”邓明城看得目不转睛,“但确实挺不错的。”
郑知夏大概知道她玩的是什么——当年林霁只身闯进已经不算遍地黄金时代的游戏行业,第一部 问世的作品就得到了不错的反响,但真正大火起来还是去年底的时候,他曾在国外刷到过相关的广告。
彼时他刻意忽略了那条推送,如今倒是有些好奇,酒过三巡时主动提起,施嬅抬眼看过来,身边的邓明城在专心致志地为她拆螃蟹。
“倒也不是我王婆卖瓜,”她笑眯眯地说,“别的内容我不敢保证,但至少剧情线和文案这块,绝对是近几年最精彩的游戏,连新手村部分的剧情都有很多的彩蛋呢。”
“可惜我现在没有空玩游戏了。”
郑知夏笑着掠过这个话题,施嬅便说起那晚的烟火,意味深长地看着他,问:“听说是林霁弄的?”
“嗯,”郑知夏没有否认,咳嗽得像在清嗓子,“是他准备的。”
施嬅感叹地说:“真好啊,邓明城就想不出这种惊喜。”
“呵呵,”邓明城委委屈屈地冷笑,“我是想不出吗?我是身上两百块都掏不出来。”
晚饭结束后郑知夏和他们告别回家,洗漱完后坐在电脑前无所事事,脑中便回想起施嬅临走前略显神秘的笑意。
她说:“你可以试着玩玩。”
游戏下载得倒还算快,他随便选了个角色进入新手村,跟着指引一步步往前走,在某棵树下找到了npc小孩,穿着道袍,额间一点红印,头顶的名字是明雪。
他说:“我来此地,是受人所托,寻一位故人之子。”
“道友可愿助我?”
郑知夏看着那张脸,有些奇怪的亲近感,他继续跟着任务往前做,在某个黑暗的山洞中找到了那位迷路的“故人之子”,屏幕变亮时他看见身边的两个小小npc手牵着手往前走,新的那个小人头顶出现了他的名字——
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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