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亨利八世漫不经心地回答:“听说了,一个前修士和一个前修女结了婚,可真有意思,这是故意让魔鬼看笑话呢!”
玛丽·博林没有理会他的戾气,道:“马丁·路德认为教皇在教徒结婚一事上并无权威;修道院和修女院的建立,在圣经上也找不到依据。”
亨利八世转过头,诧异地问:“你赞成他的思想?”
马丁·路德的宗教观,在大众眼里已经很前卫的思想了;可是对于玛丽·博林来说,还是一样充满了糟粕。
马丁·路德赞成婚姻,但是他仍然认为:女人比较劣等,妻子只是“造来服侍男人、做他的帮手”。这样的观点,她自然是不赞同的。
玛丽·博林摇了摇头:“我不赞成他的思想,但我确实认为,他有的地方说的对。比如婚姻一事,不应该归教会管,而应该归国王下辖的世俗法庭或机构管。”
她说完这一番话,心中不免砰砰直跳。
毕竟三年之前,亨利八世还在旗帜鲜明地反对马丁·路德的邪说,而且他还是罗马教廷授予的“信仰捍卫者”。这番话,已经是非常离经叛道的言论。
亨利八世喃喃道:“所以教会没有权力规定谁的婚姻合法、谁的婚姻不合法?”
“对,教会没有此权力。婚姻只是人类的一种契约行为,在世俗的法庭进行裁决即可。而且教皇是上帝的代理人,君主们也是上帝的代理人,教皇的位置并不在君主们之上。在英格兰的历史上,国王的统治比教皇的还早。”
“这些想法,是谁灌输给你的?”
玛丽·博林平静地回答:“是我从历史书中看的,陛下可以找人看看拉丁语和撒克逊语的编年史,里面记载的史实可以证明——王权一直大于教权;英格兰的教会比罗马的更历史悠久。”
亨利八世半信半疑:“红衣主教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玛丽·博林差点不厚道地笑出来——红衣主教是教会的人,他怎么可能主动去说,国王的权力比教皇的还要大。
“以教皇为首的教阶制度,并非神意安排,而是人为的制度。耶稣基督从未给他的追随者立法或征税的权利。事实上,基督降临人世时,并不是作为统治者或法官,而是一位子民:他所降临的国家的子民。他没有试图统治,也没有交给他的门徒统治的使命。[注1]”
本应该属于国王的古老权利,被罗马教廷篡夺并垄断了。
*
亨利八世想与阿拉贡的凯瑟琳分开,已经想了很久了。玛丽的说法令他心动,只是这些言论太惊世骇俗,一时还不能完全接受。
“陛下,我知道您一直对罗马教廷很忠诚,打猎的时候也会听三次弥撒。可惜,并不是所有的君王都像您这么虔诚。去年教皇克莱门特七世与弗朗索瓦一世结盟时,皇帝扬言,他会利用马丁·路德报复作为本届教宗的教皇;今年,帕维亚战役刚结束不久,法兰西摄政王太后就派遣了一个法国使团,带了许多贵重的礼物,前去拜会奥斯曼的苏丹苏莱曼。”
无非都是政治利益罢了!
查理五世的头衔是“最笃信天主教的国王”,1527年,他的军队洗劫了罗马;
弗朗索瓦一世的头衔是“最笃信基督教的国王”,为了阻止查理五世皇帝成为“世界的统治者”,他不惜与奥斯曼帝国结盟。
对比之下,亨利八世就纯真的可笑,玛丽有时真是替他捉急。年轻的亨利八世,没有弗朗索瓦一世卑鄙、无原则;也不如查理五世阴沉、有心机。他的道德水准高得不像是一个政治家。
他治国靠的是国王的本能,而不是丰富的经验和技巧。
可以说,老国王亨利七世的政治经验和外交手腕,他一点都没有学到。
*
玛丽·博林终于提出了最终的目的。
“不仅谁可以结婚、谁不可以结婚,谁是婚生子、谁是私生子……由国王统治下的世俗法庭裁决;而且一对夫妇如果在一起生活很糟糕,应该允许他们离婚。”
在亨利八世的观念里,离婚是不存在的,只有婚姻无效或非法一说。玛丽的言论令他感到隐隐不安:“不可不可,这样就打破了上帝的戒律——‘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会招致神的厌恶和惩罚。”
玛丽·博林反驳道:“但《圣经》没有禁止离婚。在“摩西十诫”中,没有不许离婚的戒条,相反,摩西还允许离婚和寡妇再嫁。他说,‘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申命记》(24:1·2)。类似这种——婚姻不可分离的例外情况,《圣经》中还能找出很多。”
穿越前,亨利八世为了与简·西摩结婚、将安妮·博林砍头,玛丽一直觉得大可不必;穿越后,才知道这并不是新鲜事。因为不能离婚,丈夫将妻子打死的多的是。
为了摆脱妻子,而直接将她杀死,这并不是亨利八世发明的。
玛丽·博林诚恳地道:“只有可以自由离婚了,我嫁给您才可以放心。因为我与你的地位是如此的悬殊,有一天,您若是真的因为没有子嗣或其它原因需要再婚,与我离婚就行了。”
“你是不是以为——因为凯瑟琳没有孩子,我才要和她解除婚姻?玛丽,她没有孩子,是因为我和她没有圆房。你不用一直担心和我会无嗣!”
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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