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番外】
【番外】衰兰送客咸阳道, 天若有情天亦老。
那只是凡间一座不怎么起眼的海滨小城。
既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宗门,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修士。既不曾出过什么大妖,也不曾来过什么魔头。不过聚了些小门小派, 有几支富商士族。
在这样一座不怎么起眼的海滨小城里, 有一个不怎么起眼的驼子。
没人知道这个驼子是从哪里来的, 也没有人知道这个驼子到底多大年纪。人们只知道他是个外地人, 有一天饿晕在卖馒头的王老七店门口,王老七见他可怜, 送了他两个大白馒头。待这个人醒来后, 他狼吞虎咽把馒头吃了, 而后,他替王老七挑了八担子水,把后院的两个大水缸灌得满满的,从王老七爷爷的爷爷买来这两个大水缸那天起,就没灌得这么满过。
因着这把子好力气, 和这件奇事, 这条街上的人当天便都知道了这个驼子,很快, 城里许多人也都知道了这件事——城里来了一个力气很大的驼子。
驼子之所以被人叫驼子, 是因为他的背实在佝偻得不像话。就像脊梁骨曾经被人打断成几截又拼起来, 就算隔着破衣烂衫,也看得出来那脊背的走势实在曲折得不像话。在这里凸出来,又在那里凹进去, 若是绕到侧面看一看,又会发现这骨头在不该折的地方深深地折了进去, 几乎将整个胸腔都压得扁扁的,要他的脑袋都按到肚子上。
若单是这般, 或许还能博得几分怜惜。对于这般不走运的人,便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难免心生几分怜悯。
可驼子偏又生着一张丑脸,也不知道是被火烧了还是被木锤打过,整张脸的五官都错了位,被连绵的疤痕搅和在一起,成了一个不成人样的面团,还发得乱七八糟,疙里疙瘩。让人看得心里是又怕又嫌。惨事若只是一点还值得怜悯,若是惨得太过,便是看客也不免生厌。觉得这个驼子实在是讨厌,怎么这样丑,又偏要到自己跟前来惹人眼呢?
所以大家总是唤这个驼子——“阿丑。”
“阿丑,去把粪挑了。”
“阿丑,帮我家修一修屋顶。”
“阿丑,去挑泔水——”
“阿丑,给你这几天打更的工钱。”
“阿丑……”
阿丑总是沉默地做活儿。因了他着实是有一把子好力气,对工作又完全不挑剔,给他什么活儿他就做,是以虽然他生得这样惹人嫌恶,却也还是不时有些脏活累活找上门来给他做——不消说,工钱自然是比旁人要薄一些的。对那些没得挑的人,工头也好管家也罢,总忍不住要格外刻薄。
没有人愿意雇佣阿丑去做长工,体面的工作只会留给体面的人。一个人若是丑到了阿丑这样的程度,就不只是丑得碍眼,还惨得可恨。更何况他是那么的爱喝酒,一身邋里邋遢的破烂衣服,浑身都浸着汗臭味和酒臭味,谁见了都要绕道走。
不管是受了如何不公的待遇,阿丑都不说话。
不知是不是被火烧坏了喉咙,他的脖子那里也爬着一大块疤,拉扯着皮肉,结成了触目惊心的死肉硬块。许多人因而猜他是个哑巴。但又有和他一同喝酒的人,说偶尔能听见阿丑喝多了会嚎些醉话。只是那话语实在是含混,便是竖着耳朵也听不出什么。
阿丑不玩女人,不赌,也不好什么吃食,他只是喝酒,日复一日地喝,手里但凡有点钱,便是不吃饭也要去换酒喝。也不拘是什么酒,旁人请的梨花白他喝得,两文钱一大碗的兑了水的烧刀子他也喝得。和寻常的爱酒之人不同,他像是全喝不出酒好酒坏,只当做是水一样灌下去。那喝法在旁人看来简直吓人。仿佛他就是靠这酒活着,离了这一口酒就活不下去。
照这样的喝法,健全的好人也得喝坏了。但奇怪的是,阿丑虽然总是烂醉如泥,却从不耽误他做工。
他醉醺醺地去做事,醉醺醺地做好,再醉醺醺地去领些工钱,醉醺醺地离开。拿这工钱去打些酒,再醉醺醺地睡下。
虽然总是醉醺醺的,但人们私下里一合计,却发现交给阿丑的活儿从没出过错。就是打更也不曾错过一时半刻的。
这让小城里的人们啧啧称奇,也有些好事儿的起了好奇心。但不管他们怎么逗他,阿丑都和一滩烂泥似的不起反应。久而久之,闲人们也就厌了,散了。
阿丑既然如此爱喝酒,自然是攒不下钱的。有时竟沦落到饭也吃不起,住也没地儿住的境地。
他就像是混不在意自己今天在哪里,明天又会在哪里。桥洞睡得,阴沟旁也睡得,烂草棚子也不碍着他的事,只要有酒,他哪里都躺得下。
对吃的,阿丑也是一样的不拘。只要能填填肚子就够了。便是拌了烂菜叶的糟面糊,他也是照吃不误。
寻常人像他这样的活法,怕是早就病了,死了。可或许是人贱命硬,阿丑怎么都死不了。
便是有一回遇到了豪强家的纨绔子弟调戏民女,他默不作声地过去拦了,因给那少女跑了,阿丑被纨绔手下的家奴们殴打了一顿,肋骨都断了几根,也没见着他病死。只死狗一样在窝棚里躺了半个月,便又颤巍巍地活了。
阿丑不爱说话,也不哭,也不笑,只是终日木头一样活着,牛马一样做工,牲口饮水一样喝酒。
只是短工也不是随时都有的,没活计的日子,阿丑有钱便去喝酒,没钱就缩起来不出来,偶尔也会有人来找他做工却找不到他,但寻不着便也就不找了——像阿丑这样的人,本就是随时死在哪里都不奇怪地,谁又会特意去找他,谁又会关心他去了哪里呢?
阿丑有时会不知道去哪里这件事,便也没有什么人关心。
只有城东头卖糕点的老文头知道,阿丑来他这买了糕点之后,总会有那么几日寻不着他。
而买糕点的阿丑,也与平日不同,总归是多了几分活气。他那双黑眼睛,平时总是棉布上烧开两个焦洞似的,只有拿着糕点的时候,还有一点点光。
也只有接过点心的时候,阿丑才会含混地说一声“谢谢”,那声音虽是嘶哑的,但总归让他看起来像个活人了。
老文头也曾经开玩笑似的问了他买糕点给谁,是不是要去哄亲戚家的孩子。但阿丑每次都只摇摇头不说话,那被火烧得一片疙疙瘩瘩的面庞上扯出像是笑的样子,看起来更是丑陋,却总归是不像个木头捶打出来的怪东西了。
阿丑来到这的第三年,冬天下了很久的雪。那雪下得那样大,压垮了不少窝棚,也冻死了不少人。
风霜雨雪都是不公的,因为它们一样地落在所有人头上。富家大族便是牛马猪狗住的也是砖石砌的屋子,贫民窟里无论男女老幼住的都是破草窝棚,有的甚至只有一卷破烂草席,经不住风,扛不住雪,一吹一压,便是垮了。
那一年的小城里时时有死人。冻僵的尸体在街道上随处可见,有许多人都没有熬过那个冬天。
阿丑本也应该死在那个冬天。
他喝了那么多的酒,整日牛马般做活,又有那么多的伤病,便是没有这狂风暴雪,也是早就该死掉了。不如说,早就有许多人奇怪阿丑怎么还活着。
聊来聊去,最终也只能归结于“人贱命硬”四个字了。人越是活得苦痛惨酷,越是不如死了得好,老天越是不收,要多留他在人世受多番苦楚。
这样说的人们下意识忘了,许多活得没有阿丑苦的人都死在这场风雪里了。许多比他还要苦命的人甚至都没有挨到第一场雪落下来。
这世道上,人要是不值钱,命也就更加贱。死了便也就死了,连在别人嘴里做一份长久谈资的资格都没有,随便嚼一嚼,便和花生衣瓜子皮似的吐出去了。
阿丑认得的许多人都不在了,但他还活着。虽然活得猪狗不如,也还是活着的。
在第三场雪落下来的时候,城里百姓的日子忽然就好过起来了。
因为城里的小宗门忽然来了城北的贫民窟,修了不少结实又暖和的新棚子,让这里的百姓得以住下去。他们还在城中四处都设了施粥棚,供吃不上饭的人一日来领三餐。那施粥棚虽然叫施粥棚,却不止施粥,还施舍些好饭好菜,间或还有些荤菜可以吃。
许多如阿丑这般的人得了新的住处,也得了不要钱的饭食,他们因而能在这样的寒冬里活下去了。
有消息灵通的人去打听,原来是因为上界最近在办喜事。据说昆仑的仙子要嫁给东海的神君,为了庆祝他二人定亲,与昆仑和东海有关的宗门都在行善事——据说这是那位仙子的主意,她早年行走人间,见多了世间苦难,便借着自己定亲的时机,多接济些穷苦之人,算是积攒功德。
“这才叫普天同庆呢!”
“管她是为了积攒功德还是赚些好名声,吃饱了肚皮才是最重要的!”
“白仙子真是神仙娘子,愿上天保佑她长生不老,万事如意……”
人们交口称赞着昆仑仙子与东海神君的功德,谁也没有留意到,阿丑默默走出了新建给他的棚子,独自走到烂泥沟都结冰的桥下。
他看着半结冰的河面,那上面倒映出来一个模糊的影子,如此丑陋,如此邋遢,如此破烂不堪,比什么恶鬼都要肮脏。
谁还能认得出这是昆仑墟的少年英才?谁还认得出这是大家所推崇仰慕的小师叔殷风烈?
殷风烈已经死了,在这里的,只有一个烂泥捏出来的阿丑。
他知,于白飞鸿来说,殷风烈是早就已经死了的。死了许多年了。
而他也宁愿他已经死了。比起用这般不堪的面目去见她,把她卷进那些血腥恩怨里,他宁可永永远远,在她心里做一个死人。一个死在最美好的年纪,如旭日朝阳般的少年。
他也知,只要他去找她,只要她认出来他,那么,白飞鸿一定会跟他走。抛下即将到手的神君夫人之位,抛下昆仑墟的一切,悔婚背约,叛离师门,跟着他走。
即便他已是这般模样。
即使要与过往的一切为敌。
无关情.爱,只因她就是这样的人。
他猛地挥起拳头,重重砸在肮脏的冰面上,把混着杂草的冰层砸了个粉碎,溅起许多泥水。
他一直砸到双手破裂出血,一直砸到再也看不清水上的倒影。
泥水和着血水溅了他满身满脸,溅得他的眼珠都是一片通红,可他无法说话,被深海的水压弄坏了的喉咙无法说话,只能发出不堪入耳的嗬嗬声。
他告诉自己,算了罢。
就让她当他已经死了。就让他永远在她心里做个死人。
至少陆家不会亏待她。
那位剑道第一人既然愿意以道侣身份迎娶白飞鸿那样出身低微又修道无望的女子,还做出了这样的排场,应当也是真心爱惨了她。
在那个人身边,总好过跟了他这样一个不人不鬼的东西。
阿丑看着冰面上破碎的影子,摸出一个冰疙瘩似的窝窝头,用脏兮兮的手塞进嘴里。
那一天的桥梁下,发出了野狗般的惨嚎。
那声音实在过于凄厉,比鬼哭更甚,以至于有快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人敢去那泥桥底下。
大佬心魔都是我 第2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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