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当主教的哥哥最近也刚巧离开了伦敦,前往罗马进修。
“要不然我们就说伯爵府的珍夫人又派人来找老板了吧?”
“这能说的通吗?前天已经用过一次了。”
“那你说怎么办?为沃尔特骑士再祈祷一次吗?”
“我们一天至少祈祷五次。”
“那还是去看看有没有来信吧,也许我刚刚离开,信就到了。”
孩子们凑在一起悄悄嘀咕,生怕安妮发现。
但安妮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其实她的心情已经好了不少了,在知道有那么多人关心她的时候。
安妮强打起精神,对大家说:“关门的事情就拜托给你们啦,我今天要去提前去伯爵府。”
“好的,好的。”
“安妮你快去吧!”
“我们保证一定会把面包店收拾好的。”
爱是一股力量,总能给人以无穷无尽的希望。
威塞克斯伯爵府。
一身男装的珍夫人欲言又止,好像在憋着什么事情,想说又不能说。
“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安妮如今已经不是珍夫人的贴身女仆了,但她依旧会经常来伯爵府拜访这位孤独的夫人,就像是寻常的好友一样,一边喝着下午茶,一边聊很多珍夫人没办法和别人诉说的事情。好比她对伯爵夫人的思念,也好比她对伯爵夫人至死不渝的爱。那让安妮相信了,爱情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它不会因为时间、性别等外物所改变。
珍夫人哪怕在思念伯爵夫人的时候,都是不肯把自己脆弱的一面表现在任何人面前的,她总是雷厉风行,干脆果断,就像是一团烈火,充满了让人忍不住想要憧憬的骄傲与自信。
反正,在珍夫人的人设里,本不敢有如今这样的吞吞吐吐,她应该是那种想说就说,决定不说就打死不会说的类型。
“那是你没有见过遇到了爱丽丝之前的我。”爱丽丝是伯爵夫人的名字。
“她改变了您的性格。”这是安妮和奥古斯特都很喜欢的恋爱状态,恋爱的双方在遇到彼此后,开始为了对方也是为了自己,开始努力的想让自己变得更好。
珍夫人放下骨瓷茶杯,垂下眼帘,唇角藏着只有她能懂的回忆:“也可以这么说吧。”
没有爱丽丝,就不会有今天的珍夫人。
“所以,您到底要和我说什么事?”安妮以为珍夫人也在犹豫该不该安慰她,所以她决定主动帮对方解决这个烦恼,“我最近的状态确实有点低潮,但是请像我相信沃尔特一样的相信我,我一定会好起来的。”
珍夫人看出了安妮的言不由衷,更加懊恼了。
‘嘿,你为什么垂着头?’阳光下,一个同样是红头发的美人凭空出现在了珍夫人的眼前,她穿着一身枣红色的骑装,手拿马鞭,帅气又漂亮。眉宇间有着仿佛永远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发愁的明艳动人。
‘因为我把事情又搞砸了,爱丽丝。’珍夫人委屈的看着自己的爱人,只有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才会表现的像是个小孩子。因为她知道,当她委屈的想要哭的时候,只有她会发自真心的安慰她,在乎她,把她就像是公主一样捧在手心里。
‘那就再试着把事情办好,我相信你可以的,我亲爱的珍,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棒的。你拥有最完美的身材,最漂亮的脸蛋,还有你总是在试图否认的聪明大脑。别这样,自信点,挺起胸,你知道的,那是我的最爱。’伯爵夫人在世时就是个老司机,特别喜欢玩埋胸那一套,她总能把很多很污的事情做的特别理直气壮,‘因为我喜欢你啊,我自然想要亲近你,我知道你也喜欢我。’
怎么把已经砸了的事情再办好呢?
珍夫人很快就有了决断,她真的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她了。于是,在经过一下午的血拼后,不管是珍夫人还是安妮都是发自真心的笑容满面了。
购物这种发泄方式,在任何时代都不会落伍。
“留着那双红宝石的舞鞋吧,亲爱的,她真的很衬你的头发。别和我客气,反正你知道的,买单的不是我。”
作为珍夫人理论上的“情夫”,威塞克斯伯爵对外时会为珍夫人的一切购物买单。
安妮以为这是珍夫人的“工资”,但只有珍夫人自己知道,那些钱真正的出资人其实是已逝的伯爵夫人爱丽丝。
“我想宠着你,亲爱的。这就是我从小到大的消费观,花在你身上每一英镑,都是我对你的一丝爱意。你不能阻止我爱你。”爱丽丝出嫁前是贵族小姐,出嫁后是贵族夫人,她的消费观永远都停留在她的理解范围里。
曾经的珍夫人是难以理解的,如今却特别热衷这么做,因为当她把那些钱花出去时,她仿佛真的感觉到了爱丽丝再一次回到了她的身边,昨日重现,生气的对她说:“你怎么才花了这么一点?我给你了留了三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你却还是没办法照顾好自己。你是在故意惹我心疼吗,baby jane?”
安妮乘上伯爵府的马车,回到了自己兄长的家中,细细数着每一件给沃尔特买的东西,想象着对方佩戴上这条腰带上会有多帅气,又或者对方在看到他一直想要的某个著名骑士曾经佩戴过的袖扣时会有多开心。
大包小包,堆满了屋子,安妮把那些东西都一件件的拿了出来,在全部拿出来之后,却再一次陷入了一种无所事事的空虚。
直至门铃被敲响。
是格洛斯特公爵奥古斯特府上的仆从,他为安妮带来了公爵的信件。奥古斯特在剑桥时就经常和安妮通信,安妮甚至每年在一些重要节日时,都会亲自前往伦敦,为奥古斯特做所有他想吃的东西。不是因为对方是公爵,而是因为对方是那个会在月下安慰他的可爱男孩。
安妮站在门口,拆开信,因为这是奥古斯特要求的。这位公爵总有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安妮已经习惯了,就像宠着自己最年幼的弟弟一般宠着对方。
在还没有看到信的内容时,安妮还打趣的想了一句,如果奥古斯特需要她去法兰西给他做面包,她大概也是乐意的,说不定还能见到沃尔特。
然后,信就被打开了,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一封邀请函。
上面只有公爵手写的简简单单的话:
——你愿意来法兰西宫廷给我做面包吗?您真诚的法兰西国王,奥古斯特。
“!!!”公爵阁下已经加冕了吗?意思就是说战争结束了?沃尔特呢?!
那位仆从说:“我家主人还让我转告,如果您答应的话,他会安排人尽快保护您前往巴黎。您最快什么时候能够收拾好行李?”
“随时!”面包店有安妮的学徒,事实上,哪怕没有学徒,她也不介意关门一段日子。
仆从笑了:“看来我们想到一块去了,我已经把护送您前往法兰西的人带来了。”
他拍了拍戴着白手套的手,然后就看到一队骑士带着白色的伯爵马车从街角出现,迎面朝着还站在门边台阶上的安妮款款走来。
沃尔特一身蓝色的骑装,手里拿的却不再是宝剑,而是一捧安妮最爱的鲜花。
“嫁给我,当我的伯爵夫人,好吗?”
……
与此同时,还在等待加冕的奥古斯特陛下正在和乔枢机玩躲猫猫的游戏,这位在得知约翰和他错开时间陪着朋友前往了英格兰求婚时,简直要炸了,奥古斯特一点都不想听他唠叨。
朱莉陪在奥古斯特身边,致力于给他不断的念着加冕的流程。
奥古斯特听的耳朵都疼了,只能转移话题:“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让我给安妮寄那么一封信。直接说恭喜她结婚多好?我给她准备了一份盛大的新婚礼物。”
“你这种完全不懂浪漫为何物的直男思维真是太可怕了!”朱莉如是说。
第119章
珍妮当然不可能真的在那之后就直接和沃尔特一起来到法兰西, 不过她给奥古斯特写了信, 在信中表示当她和沃尔特完婚、并把面包店以及家里的事情安顿好之后,她就会和丈夫动身前往法兰西定居了。
是的,定居。
虽然因功晋升为伯爵的沃尔特,其实已经完全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继续担任守护在奥古斯特身边的骑士工作, 但沃尔特还是想要效忠在尽可能离奥古斯特近的地方。他本身也确实能在法兰西长久的生活, 因为奥古斯特当初对救了黑太子一命的沃尔特承诺的就是双爵位, 英格兰的埃塞克斯伯爵以及法兰西的阿尔萨斯伯爵。
安妮是未婚夫这一决定的忠诚支持者, 她也想离奥古斯特近一点, 她是说,她也是时候扩大经营,把面包店开到真正的时尚之都了。这一回可以直接宣传为——连国王都喜欢吃的面包。生意一定会很火爆。
奥古斯特看了看手中已经准备好的法兰西最繁华地段的地契,决定把这个新婚礼物暂时压后, 等安妮到了法兰西再给她。
“要不说我愿意和你当朋友呢,我就喜欢你这种一言不合送地契的土豪交友方式。”朱莉偷偷喝了一大口雪莉酒, 随着加冕仪式的临近, 拉斐尔这个并不需要加冕的反而比奥古斯特这个需要加冕的还要紧张,时刻紧迫盯人, 不许任何人出现任何一丁点的差错,他一定要让奥古斯特的加冕仪式变得举世瞩目,毕生难忘。
当然啦,仪式拖到今天还没有完成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拉斐尔的吹毛求疵,而是法兰西的国情。黑太子爸爸表示, 他必须要把那些人都打服气了才行。
奥古斯特.啥也不会.国王陛下大概是所有人里最清闲的那个,他就这样在兰斯的城堡里没心没肺的住了下来,每天的生活不外乎是和乔枢机捉迷藏,以及被朱莉耳提面命的记住那些冗长又繁琐的加冕流程。
“你今天练宣誓那段的法语了吗?不要假装没听见!难道你准备让史书上写你在加冕成为法兰西国王的时候却连法语都说不利索吗?这一定会成为一个天大的笑话的!”
朱莉小姐由于拥有一口流利优雅的法语,而暂时性的成为了奥古斯特的口语练习监督员。
“我会法语,谢谢。”奥古斯特法语的读写都是没有问题的,毕竟英格兰那边的官方文件至今都还在流行着用法语书写,想不会都没有空间。
“但是你的发音并不标准。”法兰西贵族的刻薄,并不比以毒舌闻名全世界的英格兰贵族差。
“谁敢笑话我?”奥古斯特偶尔会有那么一点不合时宜的倔强,但他就是真情实感的这么觉得的。历史上还有完全不会法语,但依旧当了法兰西国王的英格兰国王呢!他当个一口英格兰式法语的法兰西国王又怎么了?在不久的将来,他的头像会印到所有的法郎上面。人人都爱法郎,谁会关注法郎的发音是怎么样的呢?
朱莉举手投降,她是拿奥古斯特没辙了,只能请拉斐尔和黑太子来降妖。
可惜,黑太子在这点上和他儿子是站在一条线上的:“我儿子爱怎么发音怎么发音,没要求他们所有人都说一口地道的rp音(官方英语发音)就不错了,哪儿来那么多的要求?!”
黑太子在当国王的时候,总是特别的严于律己,但是等轮到他儿子当国王了,他就不那么觉得了。
国王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要不然当这个国王还有什么意义?——理查二世如是说。
拉斐尔倒是对口音问题有着谜一样的执着,并且很热衷于用以前没能完成的口语教学法和奥古斯特进行深入的讨论,但是……
奥古斯特自有他的应对办法:“安妮的来信里提到了一件让我有些担心的事情。”
“什么?”
“有可能她自己都没注意到,只是随口一提,但是你看……”奥古斯特这倒不是故意转移话题,而是真的从安妮的信里看出了问题。
安妮在信里这样写到:
沃尔特说,在他和约翰风尘仆仆从法兰西赶回英格兰的路上,他们发现沿途不少村庄的人都得了一样的怪病——胳膊、大腿等露出的皮肤上或多或少的出现了水泡和疖子,并且会虚弱不堪,几天之后这个人就有可能会魂归天国。
在面包店里打工的孤儿们,也说他们曾在伦敦的贫民区遇到过一例。
我怀疑这是传染病,并且已经有外部蔓延到了伦敦的贫民区,甚至有可能会继续向上,虽然贵族老爷们不会踏足贫民区,但他们的仆从会。
安妮写这段的目的是为了提醒奥古斯特要加紧注意身边仆从的健康,不要让他们在外出时也一不小心沾染到这种病。
但奥古斯特却总觉得这种描写让他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惊悚。
“担心什么?”拉斐尔没有懂,传染病这种事情,不要说现在有战争了,没战争的时候,一些乡下也会因为卫生问题而多有发生。
“在我们那个年代,有一种笼罩了欧洲中世纪好几百年的恐惧,几乎人人谈之色变,也就是被称之为‘上帝之鞭’的黑死病。用现代医学来说,黑死病就是鼠疫。具有极强的感染性和传播速度。我以为伦敦的环境已经被改善了,应该就不会再有问题。”
但是……
历史上的黑死病其实并不是因为卫生问题而有的,是由一只老鼠跟着某艘船,漂洋过海被带到了意大利,然后因为卫生问题的加持而迅速蔓延到了整个西西里岛,后来又分成几路,被传播到了整个欧洲,成了在欧洲上空持续收割生命几百年的可怕幽灵。
换言之,城市环境的好与坏,其实并不能改变这段历史,顶多是减少患病的人群以及病变速度。
但该来的还是会来。
奥古斯特没想到他会这么“幸运”,在第二世十八岁的时候,就“中奖”了。这场可怕的黑死病来的悄无声息,特别是在还没有结束的英法战争面前,它的致死率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等战争结束后,它才会开始真正显现它的可怕之处。铺天盖地,后患无穷。
唯一幸运的是,由于拉斐尔之前在英格兰和法兰西强硬推行的城市改革,稍微缓解了黑死病夺取生命的数字,至少比奥古斯特所知道的那个历史上少了很多。
但……它依旧是如此可怕,无法被治愈,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就像是诅咒。
“历史上黑死病是怎么解决的,你有印象吗?”拉斐尔也懵了,感觉这件事来的简直猝不及防。
奥古斯特怔怔的看着拉斐尔,他很努力的想了,也想到了,但正是因为想到了,才会更加恐慌,手脚冰凉:“它不是被解决的,而是自己消失的。在肆虐了好几百年、死了将近三分之二的总人口之后,欧洲国家才先后走出了这场来自上帝的浩劫。”
所以,在很多西幻小说里总是有类似于瘟疫之灾的桥段,他们相信那都是亡灵法师的错。
“我们该怎么办。”人最无力的,永远是在面对大自然这种无法改变的灾难时。奥古斯特所在的这个时空的历史线早就乱成了一团,奥古斯特自己本身也稀里糊涂的,这才在之前刚有点苗头的时候,没能及时发现。
第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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