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新御书屋
首页禁爱总裁难伺候 第779节

第779节

    “不是的!”莫希月疾声,“我没有那个意思,你误会我了,而且,外婆她也只是……”
    “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你是我仇人女儿的事实。”齐夜自说自话。
    他那么急切,仿佛是只听见莫希月的声音都觉得烦躁。
    “莫希月。”齐夜一字一顿,“你知道,我有多恨你爸吗?你知道我有多讨厌你吗?”
    莫希月张嘴,想说什么,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齐夜的这个理由,她根本就无从反驳。
    她之前就知道,这件事会是她跟齐夜之间的定时炸弹。
    虽然之前他说着并不介意,但是,也不可能真的完全不介意吧!
    现在,他终于忍不住了吗?
    他终于知道,其实,他对她父亲的仇恨,深到会一块儿恨她!
    从心底深处升起一抹冰冷,将她整个人都冻住了,冷得直发抖。
    而且,这种冷,是无论她穿多少衣服、烤多少火都温暖不了的。
    那个唯一可以温暖她内心冰冷的男人,此刻,正拥着另一个女人。
    童初曼看着莫希月,感受着齐夜对莫希月的绝情,她自然是开心的。
    这么久了,每次看见齐夜跟莫希月两人的感情好,她的心都在滴血。
    还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她终于等到了齐夜的爱!
    “离婚证书我已经准备好了,回家去签了字,让保镖送给我,我们俩,就彻底……”齐夜顿了顿,再继续出声:“再也没有关系了!”
    他的声音很低哑,每一个字却说得格外清晰,一字一顿落在莫希月的耳中,就像是一个又一个的炸弹在她耳边爆炸了。
    她很狼狈,狼狈地很想哭,但是,自尊和倔强根本就不允许她哭。
    如果说这就是她跟齐夜最后的结局,她也希望自己是笑着的。
    就像是当初从婚礼现场离开那样,她不要哭,她不能哭!
    一旦哭了,她就太惨了!
    “嫂嫂。”童初曼在这时候出声,“我知道,这件事对你打击挺大的,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但是,我真的很想要跟齐夜哥哥在一起,我很爱他,我也一定会照顾好他!”
    爱?
    照顾?
    莫希月看着童初曼,此刻,自己分明是被挑衅了。
    但是,能怎么样呢?
    童初曼甚至比莫盛芸还会演戏,更何况,不被爱的那个人,就是可悲的!
    “你的孩子,还得继续生下来。”齐夜的语调变得更加残忍,“我心疼初曼的身体,她不能生孩子,所以,刚好你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可以填补我跟初曼的空缺。”
    齐夜的话更是一个重磅炸弹,让莫希月整个人都呆了。
    “你疯了!”她咆哮出声,情绪也不可控制的失控了,“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孩子在我的肚子里,我才是他的妈妈,我怎么可能会把他让给别人,给你们俩当空缺?”
    齐夜抬眸,瞪着莫希月,似乎是在责怪她的不听话。  “我不会把孩子给你们的!”莫希月疾声,“你们俩不是那么相爱吗?既然相爱,就别在意有没有孩子啊!你跟别的女人怀上的孩子,难道童初曼的心里就不会有疙瘩吗?”
    正文 第543章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我不会啊!”童初曼淡笑地看着莫希月,“能够留下嫂嫂的孩子,也是我的意思,齐夜哥哥是听我的才……呀!我现在不能喊你嫂嫂了,毕竟,我即将要成为齐夜哥哥的新娘了。”
    童初曼电话更是让莫希月气得快要吐血了。
    眼前这两个人,一唱一和的,根本就是将她往地狱里逼。
    而她也才知道,原来,地狱里这么冷、这么黑、这么地令人绝望。
    “如果,我不同意把孩子给你们呢?”莫希月冷声发问,“你们还能硬抢吗?”
    “你是不想活着见到你外婆了吗?”齐夜冷漠地一句威胁。
    莫希月的双腿一软,再也伪装不出坚强,看看童初曼,再看看齐夜,眼泪一滴接着一滴的落了下来。
    齐夜竟然……拿外婆威胁她把孩子生下来?
    “我做错什么了?”莫希月不甘心的质问,“你要对我这么绝情!”
    “我只是想留下这个孩子而已。”齐夜的语调里,透着复杂的深邃,“而且,我会补偿你的!在金钱方面。”
    “我不需要钱!”莫希月愤怒地大喊,“你拿外婆威胁我,我没办法,只能妥协,但是,你们就不怕遭报应吗?我什么都没做错,我……”
    “身为莫永文的女儿,就是你最大的错误!”齐夜的声音比莫希月的声音更大,“他对我家做的一切事情,你以为你能够置身事外吗?你投胎在莫家,就是你最大的错!”
    莫希月瞪着齐夜,看着他此刻决然的面容,她闭了闭眼,再将眼泪全部都擦掉。
    如果这就是这个男人的真面目,那她倒不如就这样离开,也好过要感受他的渣。
    只是,她该怎么离开呢?
    尤其是,她不能丢下外婆不管啊!
    莫希月的眼里是深深地绝望和恨意,转身,她看都不再看他,一步一步离开这个让她伤心而又绝望的地方。


同类推荐: 熟人作案云镜高玄我之愆[nph]绿茶婊的上位苦夏(骨科H)【古言】当我被男主踩爆以后非正常关系(百合ABO)妄她(1V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