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儿女,何必拘于这些小节?就这样吧,我结婚,我拍板,我说了算。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老嬷嬷思索了一番,开口道:“得商量一下当天需要说什么吉利话儿。如果是单说吉利话儿呢,那什么样式的都有,两位娘子尽着自己的心意选就是;但是如果想要说点贴切的,就少不得要慢慢挑选一下了。”
杜云歌想了想,决定道:“那就挑一下吧,总不能千篇一律,和所有人都一样,怪没意思的。”
老嬷嬷点点头,问道:“两位娘子相差几岁?”
“师姐的年龄具不可考,按照骨龄来看的话,大约是三岁。”杜云歌疑惑道:“这有什么讲究吗?”
“哎哟,这不挺好的嘛。”老嬷嬷笑道:“女大一抱金鸡,女大二金满罐,女大三抱金砖……”
这老嬷嬷说话带着点含糊的口音,原本就有些难分辨;再加上薛书雁本来就是胡人,多少年了,她自己说话都带着点难以磨灭的胡人腔调呢,自然更听不懂这一番话了;再者,她又不是正儿八经的中原人,才不信这套。
结果她单单只听见了、可能也只听懂了最后那句话。也不知道这套吉祥的俗语在薛书雁心里被理解成了什么模样,立刻就转过头去,对着同样有点晕乎乎的杜云歌道:
“我不要金砖,只要你。”
去而复返,正好在薛书雁说话的时候一脚踏入房门的凤城春:打扰了打扰了,我这就走。
大婚前几日,杜云歌的嫁衣终于重制好了。
那件价值千金的嫁衣世上再难寻第二件,而且这也是杜婵娟当年曾经指名过,说要留给自己女儿的东西,对杜云歌的意义非凡。再者,之前的比武招亲无疾而终,重新拿出来穿的话倒也不算晦气,就像杜云歌说的那样,江湖儿女何必拘于小节,便再一次拿了出来,另找绣娘在裙角多添了足足一圈的雁纹,正好暗合了薛书雁的名讳。
除此之外,凤城春还专门找了能工巧匠,配上了比之前更为华贵的头面,是足量的赤金打造的,镶嵌红宝和珊瑚,莹润的南海珍珠本就价值高昂,更难得的是都一般大小,做成垂在脸颊两旁的流苏,便愈发光彩夺目,只要有一点烛光映在这顶凤冠上,便满室生辉。
可哪怕这举世无双的一身华服,终究也还是比不上杜云歌半点颜色。
因为是在自己门派里成亲,又是两个女子,便干脆省去了迎亲登轿和哭别的那一套。薛书雁穿着玄色长衣,握着杜云歌的手,将她从内室小心翼翼地引了出来。
龙凤喜烛影幢幢,莲步轻挪间,隐约能够从正红色的云锦盖头下,透过那摇晃不止的金线纺成的流苏,看见杜云歌的小半边侧脸。
即便不能窥见全貌,可是只这一眼,只这半面,只看她微微一笑,顷刻间便如云破月来,光华冶艳。似乎全天下的美色都在这一刻里,被她那胭脂色的唇角给尽数揽走了。
负责唱喜的人偷偷擦了把额上的冷汗。这是妙音门专门从山下请来主持今日的喜宴、做这一行做了几十年的老师傅,哪怕在上山之前,他已经被告知过了好几次,也从道听途说的传闻里隐约知晓妙音门身家丰厚,可是在真正踏进妙音门的山门之后,呈现在他面前的,竟是他这辈子都未曾见过的富丽景象。
本就小心翼翼,不敢多说半句话、生怕踏错一步的唱喜人便更打点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高声唱道:
“一拜天地!”
刹那间满室俱静。不管是前来观礼的人还是妙音门自己的人,全都在这一刻屏住了呼吸,看着站在大堂正中央,一红一黑的两道身影盈盈拜下。
众所周知,妙音门的大师姐薛书雁是个胡汉混血。哪怕看不见她的正面,也能从她那过分高挑的身形里看出点端倪。哪怕眼下是她大喜的日子,她周身的气势也硬是让她像一把刀锋雪亮的利刃,警官此刻被尽数敛入鞘中,也无法削减这股令人望而生畏的气势半分。
杜云歌更是传统的中原美人,这就更不必说了。美人在骨不在皮,能成为中原武林第一美人,她凭着的可不光只有一张脸,还有那一身温和得让人见之便能想起江南杏花春雨之类的,婉约的东西。
这两人站在一起之后,原本就截然不同的气质便更是明显了,让人绞尽脑汁也想不通她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更别说现在外面还是这么个局势:
胡汉相争的局面尚未完全过去,人人都有可能因为这道牢不可越的鸿沟而对另一族的人心生芥蒂。
上一秒还是刎颈之交的好友,下一秒就真的会将手中的利刃架在对方脖子上;前一天还是山盟海誓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爱人,今天就要心生芥蒂洽谈和离。
这样的世道也不知道还要持续多久,但妙音门现在身为中原武林之首。既然是中原武林之首,那么它的所作所为、甚至在很多事情上的态度,就能够无声地彰显它的立场,就能够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就能够慢慢地改变很多事情。
这也是杜云歌和薛书雁以及诸位护法认真商讨之后,决定要轰轰烈烈大办婚事的原因之一:
有一人开先河,假以时日,便会有千万人紧随其后。
妙音门先开了这个胡汉不能往来的先河,那么日后当人们再在这条名为两族之争的鸿沟前瞻前顾后的时候,便能想起这一场惊动天下的婚事,便能想起这一天的十里红妆,天作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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