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流洲军士,郑胜更便于指挥。
至于柳洲军士之所以会人数最多,是因为柳洲与海洲接壤,两地的气候相差不多,他们对海洲的地形地貌比较熟悉,适应能力会更强一些,再加上有地图与向导,他们根本就像是在自家的地盘上作战一样。
两军交战,气候温差绝对不可以小视,比如北方军队来到南方,不但会受不了南方的高温,浑身无力,而且也极容易重病,或者是水土不服。
那一万京营将士,必须得挑最为精锐的才行。
军士吃过午饭以后,王锡命令那些人全部回自己的帐营里休息,等到了傍晚,就立即出发,把这里的指挥权交给最为熟悉海洲地形的柳洲宣威将军百云山来指挥,其他两位宣威将军辅佐,若是几人不能意见统一,则要和林敬之商量,要知道林敬之手里还拿着一柄上尚宝剑,地位最是尊崇。
所以到了关键时刻,由他来压阵,才不会出大乱子。
王锡率领三万孤军,携带着军营内所有的炸弹离开后,林敬之又忙了起来,连天连夜的指挥那二百手下多多制造瓷瓶炸弹,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几位宣威将军为了打响声势,利用炸弹接二连三的拿下了几座城池,并稳步推进了五十余里。
这一天林敬之刚从军营里出来,却突然瞧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那人看到他,连忙招手,示意他过去有话要说。
第六百零九章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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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敬之看到的不是别人,正是流洲宣威将军郑胜之子,现在任坚城守备的郑剑秋!二人之所以相识,是因为唐郁香施手救助过此人,为此林家还伤了几名护卫。
后来郑剑秋曾去林家拜访,并几次帮忙替林家解了围,不然林家很可能会败在流洲城守王蒙手中,不过自钦差孟子德南下,逼近南方洲郡时,郑家与田家暗中联合,郑剑秋就没有再帮过林家了。
而且就连林家的人前去郑家拜访,也多次以人不在为由,不让进门。
说起来自林敬之进京,知道皇上必定要除掉郑家满门后,林敬之就每次都是以假面目与郑剑秋接触,不过他却并不会觉得自己对不起郑家。
若是没有唐郁香半途命令林家护卫出手相救,没有唐郁香给郑剑秋解毒,郑剑秋这个郑家嫡长子,早就死了。再后来林敬之给贾家出了主意,让贾家联合郑家开发荒地,给郑家也带来了巨大的收益,从这两方面讲,林家就算依仗郑家与王蒙对抗,也并没有亏欠郑家什么。
反而是郑家在遇到危险后,立即与田机妥协,不再关注林家,有些忘恩负义!
此时见到郑剑秋,林敬之有些讶异,因为他还以为郑剑秋已经随着其父加入孤军开拔,离开大营了呢。
悄悄给郑剑秋打了个眼色,示意他走远一些,等来到一个偏僻的角落,林敬之才左右瞧瞧没人,抬腿走了过去。一身男装的玉姨娘和洪峰都紧跟在他的身后护卫。
“林侯爷,下官有礼了。”见林敬之走了过来,郑剑秋稍稍松了口气,他还怕林敬之现在高升为一等忠义侯,并记着前尘往事,不再认他这个熟人了呢。
眼见一身戎装的郑剑秋双手抱拳,深深的弯腰施礼,没有像以前那般热络随意,林敬之心下一叹,不过也只是随手虚扶了一把,反正自己日后是不会再与郑家有什么瓜葛了,没必要拉下身份亲切的示好,“原来是郑大人,快快请起,不必如此多礼。”
闻听林敬之称呼自己为郑大人,郑剑秋嘴角浮起了一丝苦涩,看来林敬之对于以前的事情,是记在心里的,不然肯定不会这般生分。并暗自慨叹,人生无常!
想当初他第一次与林敬之见面的时候,对方只是一介举子商人,后来若非孟钦差南下,也许二人还可以交个朋友,在面对林敬之的时候,郑剑秋是有些羞愧的,因为当初郑家和田机暗中联合的时候,他曾想着等林家败亡,就把唐郁香抢回府中。
也正因为有这个邪恶的念头,他才没有与父亲争论,后来见田机王蒙为难林家,也佯装不知,没有出手相助。
说起来对林敬之这个人,郑剑秋还是比较了解,并且十分欣赏的,只是因为当初一念之差,使得二人友谊不在。
“林侯爷,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下官只想问一句,皇上是不是想要将郑家满门抄斩?”也正因为了解林敬之的为人,所以郑剑秋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道明来意。
林敬之脸色一正,收敛了笑容,沉呤了半响后,轻轻点了点头。
现在把郑胜调离了流洲,而且王锡又让郑胜带领五千兵马加入了突袭的孤军,现在的郑家已经翻不起什么浪花了,所以告诉郑剑秋实话也是无妨。
郑剑秋原本一脸紧张,见林敬之点头,心中猛然一紧,随即一脸苍白,父亲说的果然不错,皇上对郑家与田机联合造反一事,心怀芥蒂,不灭郑家满门,是不会甘心的。
早在皇上下旨命令郑胜率军前来柳洲平叛,郑胜就预感到了不妙,再到前几天王锡命令郑胜为副将加入孤军直捣福寿王的老巢,郑胜更加心神不宁,后来想了个法子,让郑剑秋吃了些巴豆拉肚子,佯装得病不能随孤军前行,这才让郑剑秋留了下来,再找林敬之打问清楚。
若是猜错了,郑胜自然会安心对敌。
但若是猜对了,那郑家虽然避免不了灭门的结局,但也能提前想办法,起码给郑家留条香火。
不能真正的断子绝孙!
哗啦一声,毫无预兆,郑剑秋突然对着林敬之拜倒了下去,“林侯爷,以前郑家在林家被歹人窥伺之际,没有出手相帮,是郑家不对,但不管怎么说,下官与侯爷总归有些情份。
此次郑家有灭门大祸,还请侯爷能出手相助一二!”
“可皇上已经下定了决心,本侯出言相劝也是无济于事。”林敬之皱眉叹道。
“侯爷,下官不求侯爷能劝阻皇上,保下郑家,只求侯爷能看在以往的情份上,从郑府带走一个男孩,不至于让郑家断了香火。”郑剑秋说罢,对着林敬之接连磕了三个响头。
林敬之心头略有不忍,想了想,开口道:“那个小男孩叫什么名字?多大了?要知道皇上既然要对郑家下手,肯定会事先调查清楚,若是少了哪一个,肯定会严加追查的。”
“请侯爷放心,那个小男孩只有八个月大,是我酒后一时糊涂,和府中的一名丫环行了云雨之事,只那一次,丫环就怀上了。她大肚子的时候,我就把她安置在了府外,没几个人知道这件事情。”本来这件事情只有郑胜一个人知道,他是生怕这件事情传出去以后,一些名门望族见他已经有了子嗣,不愿意将嫡女嫁入郑府受委屈。
只到前几天父亲得令要随着王锡孤军深入,心神不安,为郑家的将来极为焦虑下,他才咬牙将此事告诉了父亲。
郑胜闻言不但没有生气,反而一脸激动,然后就想了个让他装病的法子,留在这里,等大军走后,再上门找林敬之问个清楚。
林敬之闻听那个丫环怀了郑家的骨肉,郑剑秋却冷血无情的连个名份都不给,直接将之打发到了府外,心头升起了一丝怒火,这个家伙看来比唐家正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那个孩子是无辜的,而且那个丫环也是命苦,便点头道:“你告诉我她们母子俩居住的地点,再拿个能证明你身份的信物交给我,我派遣手下尽快赶回流洲去办理这件事情。”
“多谢侯爷,郑某愿意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您的大恩大德!”说起来郑剑秋以前还想着等孩子长大一些,就把那个丫环除掉,不给孩子郑家名份,却不想事到如今,那个丫环却是为郑家立了大功一件!
若非那个孩子,郑家还真有可能被灭满门,断了香火。
“郑大人起来吧,不必如此,我们好歹也算是相识了一场。”林敬之伸出右手,虚扶一把。
“谢侯爷。”郑剑秋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从腰间摘下一块玉佩,开口道:“孩子的母亲以前是郑某的贴身丫环,对于这块玉佩是非常熟悉的,待我再休书一封,写一些只有我与她知道的事情,她就会相信侯爷的属下,是郑某派去的了。”
这块玉佩,正是当年吸食剧毒,救了郑剑秋性命的那块歧玉,若非当年唐郁香认得这种玉石,郑剑秋也活不到现在。
林敬之点了点头,接过玉佩,然后与郑直走进附近的一家酒馆,要了些吃食,又让小二拿来也笔墨。
笔墨拿来后,郑剑秋将纸张铺平,拿起笔来唰唰的一通书写,不一会就写了满满的三大篇,这要是放在以前,郑剑秋是不会和一个贴身丫环说这么多的话的,但今天不比寻常,他除了要让那名丫环听林敬之派去的人的话,立即离开坚城,还要叮嘱那名丫环,一定要好好的将孩子抚养长大。
并且日后绝对不能泄漏孩子的真实身份。
以前出身流洲宣威将军府邸的身份是一种荣耀,但过不了多久,就会变为催命符!
还有他藏匿在府外的私房银钱的地点也写在了信纸当中,有了那笔钱,母子俩绝对可以丰衣足食的过完一辈子。
写好了书信,郑剑秋将之放在一旁晒晾,突然感慨了一声,“想当初家父若是能在田机面前帮侯爷说句好话,那该有多好!”
此语一出,林敬之放下手中的竹筷,沉默不言。如果去年郑胜果真能帮林家抵挡田机与王蒙的侵扰,他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劝皇上不要对付郑家!
酒桌上沉默了片刻,郑剑秋突然站起身,对着林敬之说了句有劳了,就转身踏步而出。
望着郑剑秋的背影,林敬之呶了呶嘴,却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他现在倒是有个好法子,可以让郑家不必被灭满门,就是用二路钦差苏博的办法,自行求死,最好是战死杀场,到时皇上总不能将有功战死在杀场上的将领满门抄斩吧?
此次郑剑秋找上门来,让林敬之暗自猜测,是不是王锡得了皇帝密旨,在此次平叛时揪出郑胜以前和田机有过密谋联合造反的大罪,再处置郑家,要知道当时连智武王朱煦都到了田机的府上,朱煦难保会不知道郑胜也在参与造反之例。
不过相比较郑剑秋,此时皇上在林敬之心目中的地位要更高一些,既然皇上一定要灭郑家的满门,才能泄恨,那林敬之就不再给郑剑秋提醒了。
回到租住的小院,把信纸用信封包好,上了火漆印,林敬之就找来一名林家暗卫,让其带着这封书信,火速赶往流洲坚城办理此事,并吩咐暗卫把那对母子接出来以后,就安排到洛城附近居住,这样日后也能照看一二。
没有男人,只带着一个孩子的寡妇,无依无靠,就算有钱,将来也会时常被歹人欺负。
办理完答应郑剑秋的事宜,林敬之又赶回军营视察那二百名手下制作炸弹,这几天有炸弹开路,即便叛军有坚城可守,也是不堪一击,不过随着向海洲境内深入,几位将军也变的小心谨慎了一些。
果然都是上过战场,一步步爬上宣威将军高位的名将,并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他这边到制作炸弹的地点不久,突听帐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随后一个军士进入大帐,跪倒在地,“侯爷,百将军让属下前来请您去中军大帐商议事情。”
“哦?可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情?”林敬之见这名军士有些惊谎,站起身来,随口问道。
“好像是百将军收到了王元帅寄来的军情急报。”
第六百一十章 稳妥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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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从柳洲边界骑快马直奔海京,最少也得花费二十多天的时间,所以王锡想要孤军深入,直捣福寿王的老巢,速度必须要快,快到和敌方大败后,向后方派遣回去报信的探马速度差不多。
而要想做到这一点,第一,攻城战必须打的果断,并且打赢就走,不能停下来休息;第二,不能见到城池就攻击,如果可以绕开,就绕道而行,反正军士都随身携带着粮食,不必担心因为没粮食,而发生哗变。
林敬之晓得其中的危险,所以闻听是王锡派人送达军情急报,不敢担搁,连忙疾步朝着中军大帐行去。
大踏步来到中军大帐,林敬之也不让人通传一声,就一把撩起了帐帘,大声问道:“百将军,王元帅寄回来的军情急报上说了些什么?是好事还是坏事?”
“林侯爷莫慌,是好事,王将军此时已经接连攻破三座城池,又绕开了下邸郡,河间城,山南寨,小越城,离海京城只剩下了十天左右的路程,这份急报上只是叮嘱我们,一定要造大声势,大大的打击叛军的士气。
不过我们现在已经深入海洲境内,如果攻的太猛,前进的速度太快的话,一旦被敌方埋伏……”百云山见林敬之走了进来,连忙从主帅的椅子上站了起来回道。
郭怀与段庆的身份也比不得林敬之高贵,又知道林敬之是皇上身边的大红人,自然也不敢再继续坐着,站起身对着林敬之抱了抱拳。
闻听是好事,林敬之长松了口气,要知道王锡率领的那只军队深入敌人腹地,实在是太危险了,一个不好就有可能是全军覆灭的结果!
林敬之听百云山这般说,也是皱起了眉头,这海洲毕竟是叛军的地盘,的确不宜攻的太猛,不过若是不能尽可能大的打出声势,又帮不上王锡,思索了片刻,他突然开口问道:“几位将军,平叛大军到达此处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你们可打探清楚了敌方有多少军士?”
“回侯爷,福寿王自造反之后,为应对平叛大军,就一直在强拉壮丁入伍,虽然没有表面上号称的一百万,但五六十万人马还是有的,不过这些入伍的新丁没有上过战场,也没有经过长期的训练,战斗力十分有限。”平洲宣威将军郭怀开口答道。
云洲宣威将军随后补充,“不过就算对方战斗力不强,但总归人数多过我们一倍,而且我们最怕的不是对方人数多,而是怕敌军中有善于排兵布阵的大将,海洲靠海,经常有大量的海寇骚扰海岸线,所以福寿王手底下不乏能征善战的将领。”
“还有一点,就是越往海洲境内推进,雨林地带就越多,如此复杂的地形,正好给叛军提供了埋伏偷袭的便利!”百云山也道。
林敬之闻言又沉默了下来,在大帐内来回走了几圈,问道:“那三位将军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做?”
“这个,下官的意思还是稳妥些好。”百云山见其余二人不答话,他又是王锡指定坐镇中军的大将,只好开口答道。
之所以想要稳妥些,百云山也是想着大部分功劳都已经让王锡与郑胜给抢走了,这场战役打完他与郭怀,还有段庆三人几乎立不了什么功勋,既然如此,又何必冒险呢?
不如就这样稳稳的推进。
不求立多大的功劳,只要不出错就行。
林敬之并没有猜透三人的心思,只想着要怎么做,才能帮到王锡,闻听百云山说想要稳妥些,而郭怀与段庆也没有反对的意思,眉头皱了更深了一些,要稳妥,就明显帮不到王锡了。
“海洲的地图在哪里,拿来我看看。”没办法,既然眼前这三位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林敬之说不得自己也要动一动大脑。
百云山闻言挥了挥手,示意大帐内的一名亲兵,取来地图,铺展在了桌案上。
林敬之走到近前细细观看,三位将军则负责解说,听完后,果然前方雨林地带非常多,有的地方长长的官道两旁,甚至有几十里长的密林与可达腰际的草丛,这些地方就算埋伏上十几,二十万人,也是不好发现的。
不过林敬之并没有立即放弃,仍站在地图旁思索可行之策,直到身旁的三位将军快没有耐心的时候,突然指着一处说道:“这条海岸线很长,而且从咱们这里到达海岸线,有一条没有雨林分布的捷径,你们说我们可不可以朝着海岸线进发,然后再顺着海崖线绕个大圈子,杀向海京?”
“嗯?”
百云山三人都愣住了。
如果从海岸线那边绕个大圈子的话,顺着海边走,敌方说什么也是埋伏不了己方军队的,唯一要考虑的则是补给线有可能会被叛军切断。
不过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他们可以一边推进,一边攻打海边的城池,到时可以用城池里的粮食自行补给。
海洲靠海,百姓们不但可以打鱼,还有农田耕种,并且这里的田地可以一年种两季,还是比较富庶的,只要能打破城池,抢些粮食不成问题。
“侯爷的办法,应该可行。”三人对望了一眼,段庆开口说道。
第2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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