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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页

    不敢,不敢,夫人莫要扔。我明日就让小霜把这图送过去,做成帽子,放在店里卖。林父求饶,拿着报纸的手放下,不禁摸口袋,还好,烟还在。
    旁观的兄弟俩相视一笑。
    小清,你穿着一身,是要出去?林霜打量道。
    恩,出去。林清点头回答:我昨天穿着妈妈卖的西服,还没出家门,就被冻回来了。今天穿这一身,肯定不冷。
    出去干什么,在家暖和,有什么想要的,让王叔或者阿霞去买,用不着你跑一趟。林霜说,不是很想让林清出去。
    林清心中想着昨日定的计划,黑白分明的眼睛咕噜咕噜的转:我想自己去,自从咱们从成都回来,我还没逛过上海,也不知道上海最近有没有出新东西。在家里闷了这么多天,想出去透透气。
    那行,让王叔陪你去。林家哥哥道,弟弟还没长大,单纯又善良,被人骗去了怎么办。
    哥,这次我想自己出去,我都十八了还没单独出过门,这不让我干,那不让我干,什么都让人陪着,我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我保证,我一定早点回来!林清信誓旦旦的承诺。
    听弟弟的这么说,林霜思考片刻,觉得弟弟说的有道理:行,天黑之前回来。
    林清不回答。
    我会早点回来的。撂下一句话就要走。
    先别走。林母喊住小儿子:阿霞,去我房里把昨天送来的狼毛披风拿来,给少爷穿上。
    阿霞闻言,蹬蹬蹬跑山楼,下来时手里抱着一件厚实衣服,林母抖开给小儿子穿上,系住,把帽兜戴上。
    好了,就这样。林母看了又看,勉强觉得满意。
    那我出去了。林清艰难地转身离开,一摇一摆的身姿,远远地看去,像只南极的胖企鹅。
    从中午便开始下小雪,房顶铺了一层白雪。地上的雪刚落下来,行人一脚踩上去,化了。林清家在的这路上,行人少,脚印清晰可见。出了这条街,人就多了,路上的脚印密密麻麻,若非角落里还有未经沾染的白雪,真看不出这雪已经下了一个时辰了。
    林清裹紧衣服,目不斜视,直奔上海最大的歌舞厅百乐门。距离越近,两边的店铺越多,越繁华。
    天灰蒙蒙的,路上的行人佝偻着身子,竭力保暖,偶尔艳羡的看着林清这身看清来就很暖和的衣服。
    天很冷,但歌舞厅中半点看不出来,门口穿着夹克的年轻男子迎来送往,笑着收下大老板给的消费,偶尔几个穿着暴露舞女的舞女挽着一个男人笑着走出来,消失在雪天里。
    越走近,林清听到的音乐声越清晰,男男女女的声音传出来。
    根据大佬给的记忆,金凤是百乐门的头牌,现在就在里面。
    林清在外面看了一会儿,确定这是百乐门,抬脚要进去。
    然后被门口小哥拦住了。
    先生,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小哥道。这人穿的还行,但这百乐门可不是有点钱就能进的地方。
    什么?林清还有些懵,为何这样说。
    你看看你穿的小哥鄙视的看了眼林清穿着。
    再看看别人。小哥羡慕的看着那些穿着不菲的大老板。
    滚吧!舞厅小哥下逐客令。
    可,可我有事找人啊林清焦急,都到门口了,进不去可怎么办:我要找金凤!
    金凤小姐每天都有人找,你这种瘪三,我见多了,滚滚滚,别在这儿碍眼,闲杂人等不得入内。舞厅小哥一听林清找的是他们的头牌金凤,头都要炸了。
    近来,金凤小姐大受欢迎,撑起了他们这百乐门一半天。老板可说了,这是他们的金招牌,平日里尽心些,那些个破产的瘪三,别让他们出现在金凤小姐面前。
    赶紧走,赶紧走!小哥不耐烦的把林清往外推。
    金凤!金凤!见进不去了,林清在外面大喊,耿着头要往里冲。
    喊什么喊,快滚!舞厅小哥抽出男人胳膊粗的长棍子,威胁道:不想要命就喊!
    一旁膀大腰圆的守卫亮出手里的武器,怒视林清。
    林清估量着那棍子的分量,再一瞧自己这小身板,声音弱了。
    我走,我这就走。林清裹紧披风,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走到街尽头,林清一个转身消失在小哥眼中。
    这些个瘪三,就知道癞□□吃天鹅肉,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样子!舞厅小哥吐了口唾沫,鄙视道。
    林清当然没有放弃!他快步右转,走过一条街。
    据大佬的记忆显示,金凤住在歌舞厅三条街外的一间独居民房里,每晚一点回家,睡到中午十二点起床,下午三点上班。
    有一条路,是金凤回家的必经之路。
    他就在那儿候着,等不到人不回家!
    第34章
    午夜,滴水成冰,气温下降的厉害,林清穿着他的温暖战袍,躲在金凤回家必经的那条街中间拐弯处的巷子里,冻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蹲成一个土豆,猥琐的探头探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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