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像,是的话就直接闯进来了。
他警惕地一步步走近,在门口发问:“是谁?”
门外沉默了一瞬,阴厉说道:“吾友,好,久,不,见。”
真是一名不速之客。
兰萨没有开门的意思,趾高气扬:“小玫瑰,如果你在流浪,我这里也没有位置让你住下。”
玫瑰猎手无情道:“是你流浪,我来叙旧。”
兰萨哼了一声,身为血族亲王,主动把一个知名大血猎放进了屋。
眼前一个身穿黑袍的高挑男子,兜帽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两只长耳把布料凸出好长一截,是精灵的象征。
这俩人待一块,氛围微妙极了。
血族优雅淡定的摇晃一杯红酒,精灵阴森森的一身杀伐气。
兰萨先开口了:“叙什么旧?”
那人声音沙哑:“时间平静,听你醒了,非常高兴,来吃八卦。”
这血猎的话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细细一品还有些调皮戏谑。
“八卦?你也学到了这种词汇。”兰萨冷哼一声,膝盖搭在一起,“如你所见,我在熟悉这一千年来的空白,如果你想拿这个取乐,请别在我面前。”
玫瑰猎手摇头,顿了顿:“终于动心?”
哪壶不开提哪壶。
兰萨这几天总想努力忘掉之前的一切,只是时不时想起片段,有些习惯也改不了。
正在努力纠正爬上云端,却又一下子被打回了谷底。
更重要的是,连这家伙都知道了,世上还有什么人不清楚?
兰萨没好气道:“这与你无关。”
“深感惊奇。”玫瑰猎手鼓了鼓掌,表情挡在了兜帽下,“祝你幸福。”
听着像是好话,实则是在嘲讽吧,怎么可能由衷祝福他?
从来就没承认过这个家伙是他朋友,只是一种微妙的仇敌关系。
兰萨坚持道:“不用你的祈祷,我不会拥有任何伴侣。”
“那就随你。”精灵笑了一声,
明明是拥有华美歌喉的种族,听着却像野兽低吼,点了点头,“吾友傲娇。”
傲娇?似乎经常在那些文字泡里出现这个字眼,是当今社会的流行用语。
兰萨不可置信地盯了人一眼:“你已经如此入乡随俗了么?”
“早非吾乡。”精灵沉默了一会儿,“黑市出售,据说天价。”
这前言不搭后语的。
但兰萨听懂了,是在说舞会时对付他的道具,不是玫瑰猎手给别人的,是落在黑市让人买了。
忽然又想起那变身的超凶小狼来。
兰萨漫不经心的摸了摸手指:“哦,早知道了,忘了。”
血猎又摆了摆手:“无意猎你。”
“有意你也做不到。”兰萨自信扬起下巴,挑衅地看了人一眼,“怎么,当初说要杀尽天下血族,现在又要食言了?”
兰萨听见一声意味不明的长吟,疑惑看了过去,他从来不懂这家伙脑子里都装了什么。
又是一声冗长的“嘶——”
“不曾记得。”血猎摸了摸自己兜帽,语气毫无起伏,“你记错人。”
……
兰萨心里冷笑,眼前这家伙从来不信守诺言,宣的誓都消散在风里了。
血猎又坦然承认:“曾偷你画,吾妻喜爱。”
“我便把这事当做你在向我宣战了。”兰萨抱着胳膊,想起自己的杰作,舒缓了眉眼,忽然又一挑,“你有妻子?”
血猎点了点头:“陪伴至今。”
兰萨心里大惊,万般不信地盯了盯人。
这个一直和恋人在背叛路上撒欢的家伙,竟然会有了相伴这么多年的人?
兰萨摸摸下巴:“你当年说的死了心了,要杀掉所有血族再自杀,对这世间充满怨恨,没心思再谈情说爱。然后现在也会有伴侣?”
血猎轻轻的咳嗽了两声,似乎在掩饰什么。
“不曾记得。”血猎又打了个哈欠,微微摇头,“你睡糊涂。”
兰萨撇了撇嘴角,看来这事是真的。
他有些好奇:“是谁,什么生物?”
玫瑰猎手站起身来:“在家等我。”便留了一个背影给兰萨,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玫瑰的伴侣还活着?还是老老实实在家等着的那种人?
到底是何方神圣能忍受这阴厉的脾性,这残忍的疯子又会爱上什么正正经经的家伙?
兰萨满头疑惑,但不会主动去找人问清楚,只抱着疑问等待来日解答的那天。
等脚步声彻底不见了,兰萨揉了揉眉心,还陷在惊奇之中。
若说他自己还有萌发爱情的希望,那玫瑰猎手就跟沙漠里的石头一样,这辈子绝无拥有伴侣的可能。
可一切都出乎他的意料。
血族亲王爱上一只狼人。
死玫瑰还能枯木逢春。
兰萨摇头不解:“他都有,我怎么会没有?”
他突然又相信爱情了。
血族让狼人当伴侣也没什么做不到的,现在这个时代……不是很自由、谁也不在乎身份么?
可想起小狼最后和他诀别的话,心里就是一阵五味陈杂。
傻狼,为什么还不找来。
第29章 我酸别人的生活了
铃声响起。
兰萨顿了十几秒,心里带着希冀地去接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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