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人,应当有尊严
马克思说:“人是精神独立的存在。”我理解为人应该有尊严,人应该是有思想的动物,要不然人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现在有多少称作是“人”,却连动物也不如的人。他们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最起码他们不符马克思的标准。
有些人,吃一顿饭,一桌的酒肉饭菜,要上千元,上万元,乃至十几万元,一瓶五粮要几百元,一瓶茅台要几百元,他们又怎能只糟蹋一瓶,一次要来上十几瓶,喝不了,吐掉,接着再喝,再吐。他们那想到他们吐的是农民伯伯的多少心血。这些要用多少粮食才能酿成,这些粮食要农民伯伯忍受多少个日日夜夜,辛辛苦苦才能收割,入仓。他们也称的上是人?古时候就有这样的说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墨子也提倡过:“一个无人不劳动的社会”后来就有人称这些人是“贱人”。是呀,统治者是不用劳动的,从古到今,仍然是这样,劳动的人是最底层的,也是墨子时代被称为“贱人”的人。当代的农民伯伯,应该就是他们所说的“贱人”。但是这些自称为人的“人”,他们却灯红酒绿,酒池肉林,夜夜笙歌,他们在挥霍什么?他们酒足饭饱,有人自会为什么付账。他们之所以这样潇洒,就是为这一点,不心疼呀!浪费,不是自己用劳动得来的,花起来没有一丝心痛的感觉。
城里的高楼大厦,有那一座不是这些贫苦的被称为“贱人”的农民工来一砖一瓦的筑起来的,但是若大的城市却没有他们的立锥之地,更不用问有那一套,那一间是他们的了。当那些自称为人的在大肆挥霍的时候,是谁在炎热的太阳底下挥汗如雨?是谁在为他们清扫着垃圾?是谁为他们所住的楼房增砖加瓦,加班加点?是谁在为他清理着堵塞的下水道?是谁清理着夜夜吐的狼籍?……
这些“贱人”,每到晚上,睡在条件最差的工棚,夏天,虫叮,蚊咬,炎热异常。冬天,呼啸的北风,成为他每夜“享受”的小夜曲。比包身工好点,有自由,但是他们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有个贪官,据说有过这样警言名句,而且是在法庭上这样说的:“惩罚我,给我一个回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去当农民吧。”我想这就是他们眼中的农民,在他们的眼中,农民就是这样的不甚,自己有着罪恶滔天的罪行,竟然厚颜无耻到这种地步,让他去做农民吧,把自己好像降低了身份似的,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人都不算一个。这也可以从中得知,在他们的眼中,农民是最低层的。
每次,出门,都能在路上见到年迈的乞讨者。有一次过地下通道,见到一个老妇人,蹲坐在那里,脚有残疾。面前放着一个破碗,里面丢着一毛,两毛的钱,是好心人丢进去的。她的头发散乱,皱纹,已经爬满了饱经沧桑的脸,想像不能她经受了多少苦难,她那呆滞的双眼,让我想起祥林嫂,只是双眼,间或动一下,才知道她是个活物。不过,祥林嫂是在人吃人的封建社会,但是现在却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却有这样贫苦的人。不知道是谁的原因?那些自称是人,却不做人事的不免有些嫌疑吧!每一次路过,心里不禁一颤。不禁的脸上火热起来,自己无钱可施,只有加快脚步离开。
他们是有尊严的,他们在用自己的双手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他们没有偷,没有抢,农民工是靠自己来讨生活,做比别人都苦都累的工作,吃着最粗糙的饭菜。乞讨者,他们只是想生存,对别人没有一丝一点的伤害,但凡有一点生存的机会,他们不会乞讨。
人真的是分三六九等的吗?孟德斯鸠也说过:“人生来是平等的”人和人之间没有质的区别,人作为一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马克思也说:“人就是精神独立的实在。”人没有区别,只要人有思想,有独立的思想,就可以是个人,就可以是无差别的人。有些人,他不能算是标准意义上的人。他们吃的是人饭,却不会像人一样的思考。与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就是一只狼,他只是披了人皮罢了,满嘴角里流淌着鲜红的血。
一个人,要活的有尊严,不然他们就枉为人!
53、人,应当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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