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瑞巧咕噜咕噜将水喝了几口,抬头道:“就是想和你当邻居啊,就这么简单。”
王丹妮内心:“……”
表面还是控制住表情,说:“所以还是和我有点关系喽?”
薛瑞巧点了点头,又怕王丹妮接受不了,立马又摇了摇头。
“是,也不是,总之就是想当邻居,然后正好你邻居又卖房,我买了也不亏,是吧?”
薛瑞巧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王丹妮觉得自己好像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她在薛瑞巧喝水时低头,嘴角漾出一丝浅笑。
平心而论,突然有了薛瑞巧这个邻居,王丹妮心里还是有点窃喜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00624 18:46:46~20200624 23:54:4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全世界谁在倾听你 1个;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34章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转眼已到六月。
这几个月如同飞逝。
霖秋已经习惯了在伦敦的生活, 她的日常并不局限于学习, 还参加了各种活动, 也游览了很多旅游胜地,诸如白金汉宫、大本钟、伊丽莎白塔, 以及她最喜欢的英国博物馆。
生活久了些,霖秋发现这是一座多元化的城市, 待在这个地方让她见识更广, 心胸更加宽阔, 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也与日俱增。
几个月的时间, 不长不短。
她和林倪也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时差。
通常两人会在霖秋起床时通个电话,那时林倪正中午下班。
另一通电话则是在林倪晚上快睡觉前,大概处于霖秋下午三四点。
而林倪工作似乎总是很忙, 比霖秋刚认识她时更加忙碌,经常都有手术要做,以至于这几个月来她都没有时间飞到英国一趟。
而霖秋也和她一样, 不是说没时间, 而是没有那种长时间的假期,大部分的闲暇时间都是琐碎的。
有时两人视频电话,霖秋看着林倪的样子, 好几次都想抱抱她或者亲吻她, 但又触碰不到。这种触碰不到的感觉,其实是最难熬的。
七月初,霖秋的学校终于放暑假。
但她做了个决定, 就是不回国,而是留在伦敦。
霖秋有一个计划,九月份是林倪的生日,暑假一共有两个月,她决定先在伦敦打工一个月,剩下的一个月再回北京。
原因是她想要给林倪准备一份生日礼物,但并不想花费薛会的钱,另一方面是机票很贵,霖秋也想自己负担。
而她选择的兼职并不是端盘子或者洗碗之类的。
到了伦敦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里有许多人都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譬如中文、毛笔字、山水画、古诗词等等,很多年轻人还专门成立了此类的社团。
霖秋了解过后发现中文好也是一种技能,她不敢保证自己全部都会,但有几样是她拿手的,比如毛笔字和古诗词。
她从高中开始便对诗词有独特的偏好,精通得绝对不比一些专业课程的学生少。
于是霖秋的好友Willow听说霖秋有留在应该兼职补习的想法,立马将一位当地的男生介绍给了霖秋。
那男生名叫Neil,家里算是中产阶级,不缺钱。
听说霖秋是中国人且中文很好,又是Willow介绍,所以这补习的事情一下子就定了下来。
但补习这事上霖秋并不知道怎么收费,让Neil看着给就好。
对方说他愿意支付霖秋100英镑每节课,每节课一个半小时。
补课的时间定为四十天,霖秋盘算了一下,40天就是4000英镑,大概人民币3.5万元左右,对她来说已经是一比不小的数目了,于是一切商讨成定,就等正式补课了。
原本Neil告诉霖秋,说可以去他家补习,但霖秋想到Neil毕竟是个男孩子,考虑到安全问题,最后霖秋拒绝了。
她决定补习地点自己来定。
因为暑假期间留校的人减半,阅读室绰绰有余,她询问学校是否可让她在固定的时间暂用一间教室,学校批准了下来。
于是她和Neil的补习地点有了着落。
两人这些细则都是通过微信沟通交流的,真正见面的时间是放假后的第三天。
这天是阴天,霖秋和Neil约好在阅读教室见面,霖秋出门前特意捎了把伞。
霖秋先到,没过一会儿对方抵达,Neil是个肤白眼大的英国人,高高瘦瘦的,眼睛有点幽蓝色。
看到霖秋的时他笑了笑,看起来很是阳光。
两人用英文先是交谈了一会儿,还没到五分钟,Neil就开始说起了中国话。
“霖秋,你最喜欢的诗人是谁?”
“没有最喜欢的,但比较中意苏轼一些。”
“苏东坡!我也喜欢!”
他的中文听起来虽然有点蹩脚,但和其他人比起来已经算得上好的了,霖秋转念想也是,Neil肯定对中文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不然他怎么学诗词呢?一番交谈下来,霖秋发现这人十句话不离古诗,看得出是真的喜欢,而且有点魔怔了的感觉。
“既然你也喜欢,不如我们就先学他的诗词?”
霖秋刚提出,Neil立马就双手赞成,表示完全没问题。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踱步,没一会儿就到了阅读室。
霖秋给Neil上课并没有带什么诗词讲解译本,她觉得给Neil上课不要太枯燥,不需要像高考时那样一字一句的讲解,毕竟Neil是为了兴趣而不是为了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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