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句诗词取自文人陆放翁的《十二月二日夜梦游沉氏园亭》,并将原文中的“梅花”改成“兰”。
再瞧另外几盆花,全是历朝历代歌咏兰花高洁品性的赞词,无关情爱。唯独我眼前这盘花下的题词,与众不同。
我笑道,“也许是巧合罢了。”不过,心情却因此莫名的怡悦了起来。
*
又过一日,终于放晴。我与婆母、二位小姑一同前往城南的庄子。去郊外的小路上,骄阳暖洋洋的洒下来,穿过光秃秃的柿子树。远处村庄一片灰墙黛瓦绵延,还升起了炊烟。偶尔几声孩童的嬉闹与汪汪狗吠伴着清溪水车的流水声清脆传来。耕云弄月养在深闺,鲜少出城,如今掀起车帘,看着一切都觉得欢跃新奇。而我却不同,嘴角勉强挂着笑意,忆起了幼时苦难的日子......似乎没少在这附近的村庄里走街串巷的流落乞讨。
如今的大杂院儿由几个已经年长的孩子自主回来管事儿。他们原先在城里做些打杂卖艺的营生,其中就包括对叶知秋百求百应的爱慕者李山。要说此人从小到大最大的愿望,应该就是在村里盖个房子娶叶知秋做媳妇儿吧。可惜,他的知秋妹妹去了城南卖豆腐后,眼界宽阔了,接触的人物无论身份地位都越来越高,远远不是他一个底层杂役能比得起的。
那时候老实木讷却妄想癞蛤蟆吃天鹅肉的他堵住收摊的知秋妹妹,鼓足了勇气说出求娶的话,还遭到了不少路人的嘲弄呢。他恼红了脸,不管不顾继续说:“知秋,你就嫁给我吧,我能保护你。那些纨绔子弟和地痞流氓见你嫁人了,一定会收敛的。实在不行,你主内,别抛头露脸了。我主外,多打两份工就是了。”
可惜知秋妹妹说与他之间只有兄妹情分,而且以照顾大杂院的鳏寡茕独为己任,打算终身不嫁。起初他还恼,恼他的好妹妹太傻太善良,为了这帮老人孩子宁愿耽误自己的终身大事儿,恼他几番表明心意都被婉拒。结果呢......她认识那个尊贵非凡的晟王爷没几天,就火速高嫁了。如今再看,原是自己配不上人家罢了。
现在李山跟着大杂院儿得了刘府的照拂,协管庄子,见恩人来了,自然鞍前马后做起了随从人员。婆母与小姑子坐在晌亮晴朗的院里与老人们唠嗑。而我悄然站了起来举目四望,见屋顶晒满了霜打的柿饼,想起了总爱偷摘柿子的浮萍。若她还活着,必定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后院儿那间小屋是没人住了吗?”我看周围房舍都做了翻修,唯独那小屋残破如旧。
李山笑道,“实在是太旧了,打算过两日就推翻,直接盖个木棚子。”
“还记得小时候,我跟知秋她们一直住在这里面。”上前两步,推开门栓,日光瞬间涌了进去,照耀起了浮动的尘埃。
“现在这里面堆的都是过世老人和意外罹难的孩子们留下的遗物。前些日子,知秋亲自还回来翻过一次穆师傅的遗物呢。说是找什么能助她认亲的玉佩,但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
“浮萍的东西可还在?”
李山想了许久,似乎在努力回忆让他耳熟的浮萍是谁。也不怪他,这里命如草芥的孩子多得是。不待他记起,我走了进去,双手合十,拜了个佛礼,怀着对逝者的虔诚敬意,翻了几个木屉,就在最不起眼的角落,瞅见了一把刻着“樱”与“枫”的木簪子。
我心道,木与玉,都是家人的信物。因价值不同,被拿来当成了判定身世高低的证明。叶知秋的玉佩造价不低,穆师傅欺软怕硬,对此心存忌惮,怕她家是个不好惹的高门旺户,若找上门来发现自己女儿被折辱了,可不好交代。而这木簪子做工虽精细,到底低廉,就算把人弄死了,那平民人家来了,随便糊弄过去,也翻不出什么水花。这就是世道人心......
拿起浮萍木簪,用手绢拂尘,细细摩挲了一番。触景生忧,想到此刻叶知秋金尊玉贵,又有太后晟王为她做主寻亲,我的现状可谓是池鱼幕燕、岌岌可危啊。可惜暂时想不到应对的法子,于是越想越慌张,生了叁千烦恼丝。
离开前,我将木簪带走,放在身边,以此警醒自己,切莫跟浮萍一样,沦为刀俎上的鱼肉,遭人践踏辱没。
*
十二月二十,太后娘娘择的良辰吉日,为叶知秋举行公主册封大典的日子。天还未亮我便早早起身,连自己都忍不住笑,对于今天,我估计比任何人都上心了。还好刘清慰在宫里夜值,不至于让他看出我的心思。
说来也怪,刘清慰最近全是夜值,只能白天回来补觉。说是差事没办好,皇上罚他从此夜间当值。这可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一家人都因圣心难测而惴惴不安了好一阵。好在后面并没有接着责罚什么,才松了一口气。从此,我的白日成了他的黑夜,相处机会莫名的减少了许多。
今日的我选了一件清霜素雨色的双层齐胸襦裙,外面的袖衫绣有许多繁美芍药,配上红鹤烫金的系带,更有点睛的作用。
云鬓斜簪,淡扫峨眉,浅抿唇脂,最后只差在额间点上花钿的步骤了 。时下京中甚是流行牡丹与梅花的样式,牡丹华贵雍容,与贵女们的身份相得映彰。梅花又脱俗,不同桃李混芳尘。都各有各的好。思来想去,又望了望那几盘御赐的兰花,最后竟然心思微妙的选了兰花花钿。毕竟兰为王者香,芬馥清风里。从来岩穴姿,不竞繁华美啊。
拾到好自己,再去魏紫苑侍奉婆母穿戴好后,我才与她一同进宫。婆母是朝廷命妇,本就在受邀的行列。而我因叶知秋的盛情邀约,才能破格入宫参加册封盛典。刘清慰本不大情愿我去,但不敢拂了新长公主的面子。于是只叫我紧跟着婆母看看热闹就好,别出差错。
这是我二次踏足皇城,巍峨的殿宇,宏伟壮丽。坐落在皇城中心的腾龙殿明朗开阔,顶端有十只吉祥瑞兽坐镇,象征着震慑天下、至高无上的王权。无疑,这勾起了我好不容易安守本分的心......
偏殿处渐渐站满了早到的宗室女眷,各个珠围翠绕,饰物华贵,端的是仪态万方之姿。尤其是那些与我同龄的世家小姐,珠光宝气,齿若瓠犀,眉飞色舞间是生来就养成的骄贵自豪。跟在朱氏身后端静温顺的我,反到有些局促了。幼时在市井底层那样不堪的生活,偷来的千金身份与富贵人生,都在我骨子里刻上了自卑的印记,穿着绫罗锦绣也掩盖不掉啊。
朱氏见我安顺内敛,以为我是第一次入宫见这种大场面所以紧张。于是拉起我,去与那些她相熟的贵妇蜜友打起了招呼。介绍着介绍着,竟与襄阳王家的嫡长女霍宝卿打了照面。霍宝卿去年便嫁给了卫国公家的嫡孙杜墨白,而嫡妹霍宝幺今年才到豆蔻之年,是打定了主意再等两年入宫选秀的。
她出身襄阳王府,本就尊贵,又嫁到了爵位世袭的国公府,面对下官家的女眷,难免会轻视些。再加之心情糟糕,更没有心情应承了。为何心烦不爽?还不是因为叶知秋这妖女迷惑了晟王,又蛊惑了太后,一步步从山鸡变成凤凰,叫她恨得牙痒痒。霍宝卿本装病不愿来,可圣意难为啊!听说皇上跟礼部讲,敢不来的人全得到太后那儿给叶知秋请罪!
叶知秋?不知哪儿生下来的贱种儿,她也配?霍宝卿越想越气息不顺,当年在王府时,父亲好不容易班师回朝,没有抱一抱她与妹妹霍宝幺,竟然先抱了个柔弱无骨装可怜的小妓|女回来!时间久了那小妓|女竟然还痴心妄想能被她们襄阳王府收做义女,真是恬不知耻!分夺了父亲的宠爱和注意力就罢了,偏偏自家哥哥霍宝奉也对叶知秋关心的紧。更糟糕的不是霍家男人都被那小狐狸精媚惑,而是哥哥的朋友们也中招了!当时还是皇子的翁晟、还没有迎娶自己的杜墨白、礼部尚书家的大公子曾襄,哪个没对叶知秋五迷叁道?
如今,虽然霍宝卿与杜墨白结为夫妻,可心底的那跟刺却一直还在。叶知秋就像是她的一生宿敌。起初,她们京中贵女圈是联合起来一致排外,不接纳叶知秋的。都瞧不起她那妩媚娇柔的样子,以色侍人换来的富贵。可自从叶知秋背靠太后这座大山,即将晋升为有誉有禄的公主后,那些看风使舵、趋炎附势的,已经开始向着叶知秋倒戈,甚至是拍须溜马了。哎! 那来路不明的贱种终究在皇族贵胄里站稳了脚跟呐!
又过没多久,叶知秋身边的女官特意来寻我,说是公主有请。朱氏拍拍我的手,只让我谨慎些便是。霍宝卿见叶知秋单独召我,反而对离去的我频频侧目了......
绕过几多水榭楼台,两叁宫巷,我才随女官到了太后宫中。叶知秋今日被赐在太后宫里的偏殿梳妆。一见我来,她便迎了两步,拉起我的手,笑道,“逢春,我从未见你穿的如此典雅美丽。”
我掩饰心机,也和顺微笑,“婆母说毕竟是入宫,场合隆重。为了避免出错,叫人说小气,需穿的庄重些才好。你还说我呢,你不也美的熠熠发光,像是九天玄女。”
“你啊怪会夸人的。对了,你可吃了早饭?我这儿备了好多御膳,要不要一同用点?”
“我在府上已经用过了。”
还没说两句,就有女官传话,说是太后让叶知秋去跟前,有仔细话要交代。叶知秋这才朝我无奈笑笑,“逢春你且先在这儿吃点茶,我等会再回来。”
终于要见到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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