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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节

    两人互退三步。柴荣手握三节棍,林玄礼手握长棍,大眼瞪小眼。
    林玄礼收了架势,一抱拳:“我们都失去了拿手的兵器,不如到此为止吧。”
    柴荣握着古怪的棍子正愁不知怎么办,一听这话,立刻就坡下驴,哈哈一笑:“英雄出少年啊!佩服!不愧是能收服燕云十六州,壮中原国威的人!好,今日你我就算打成平手!”
    英雄惜英雄,平局收场,林玄礼和柴荣的名声都又响了几分。
    赵匡胤心里暗自不爽:和周世宗打的体面,就侮辱你祖宗。真是越亲近的越不在意礼节。
    赵光义趁机道:“他这也是刚死时手足无措,到现在就好多了。”
    李世民目睹这一场友好、亲切,甚至略带基情的战斗之后,摘下了屋里的‘今日苦练剑招,明日怒斩贱人’的横幅,换上了‘西来何所为,孤剑托知音’的条幅,并宣布十日之后他将用剑与林玄礼比试。
    林玄礼又是一副谦逊的发言,对李世民又吹又捧:“你好帅!大臣们都说我像你,有太宗之风。”
    不过扮猪吃老虎这一手,经不起连续用。唐太宗和宋世祖两人赛前的盘口基本五五开。
    李世民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可严阵以待,日日磨砺宝剑。
    作者有话要说:    很短小,所以有二更。
    我最近还在写红头罩的短篇,在《哥谭的审判长小姐》。顺便问一下,红头罩回到过去救了罗宾时期的自己,并被对方说如果变成你这样还是死了更好,是那一刊漫画?我找不到啊啊啊。求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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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6章 地府的三场格斗
    转眼就到了约定之日。
    李世民身穿敞领口的明黄色圆领袍,拎着长剑跳入场中。箭袖、胡服风格的穿着,玉带,又精神又利落,围观的皇后们和部分皇帝依旧为他的风采而脸红。
    林玄礼身穿纯白圆领袍,箭袖,平底朝靴,也提着一把长剑上场,倒也是丰神俊朗,生前的功勋不逊与唐太宗,道德方面更是完美无缺,却总让人有种他德行不如人的感觉。
    辽朝的皇帝皇后们都换了汉唐的衣服,混迹在围观群众中,这次亲自观战之后,就要决定究竟是否对宋世祖发起突袭和围攻。
    宋朝的皇帝们也做好了准备,神臂弓和弩机、以及少量的火器准备就绪,一旦发生冲突,拿出来就能用。同时还向外援示好,同为中原的皇帝,天然形成同一个党派,抵抗辽国。今日围观的一群皇帝之中,佩刀佩剑的不在少数。
    “唐太宗。”
    “宋世祖。”李世民点点头:“没想到,你也选了剑。我还以为你会继续用那设计巧妙的三节棍呢。真是巧思,三节盘龙棍比盘龙棍更适用于步战,护身进攻都灵活的很。”
    “太宗若是喜欢,等我的陪葬品到了,送你一副三节盘龙棍玩。今日是最后一战,必用剑。”林玄礼轻挥手中剑,一脸轻松。
    “哦?有什么说法?”
    “天子之剑,是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记,此剑一用,能制诸侯,天下服矣。诸侯之剑,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于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实服,而从君命矣。您选用剑,恐怕也是这么想的吧。”
    李世民一脸欣喜:“宋世祖果然用意深远,这是为后来者鉴。剑法又分三乘,即大乘、中乘,小乘。你可知晓?”
    林玄礼答曰:“挥剑搏击,倏忽来去,能御百十众者,乃剑术之小乘耳;行不畏虎豹,以手运剑,以法取胜,是为中乘;能练臻大乘者,则随手折枝亦能作剑。如玄女与猿公比武,即折枝作剑。”
    “哪你属于哪一种?”李世民脸上挂着笑。
    “我与太宗斗剑,自然是要有上乘的功底。”林玄礼答得坦然又帅气。
    两人相视,哈哈大笑。
    他们不约而同将剑递给身边人,李世民把剑递给妻子,赵煦为了避免为难,主动上前接了。
    林玄礼道:“那边准备搭葡萄架的竹枝不少,我去砍两根来。”
    赵匡胤拦住他道:“我来。你不要散乱了精神。”
    擂台上的双方继续对兵法高谈阔论,兵法剑法本身没多大差别——对于都懂的人来说。
    幸好场上两位是都懂,都很精通,也做的很漂亮的人。
    拿了长短粗细都一样的竹枝当剑,演绎上乘剑法。
    王繁英不能出现在人前,就躲在小楼里观看,长吁一口气,李世民的宝剑锋利无比,林玄礼没有兵器能比得上,李世民死后四百年练武不辍,人家是努力了四百年的天才,小胖熊是努力了四十年的天才,如何比得了?何况他练剑的次数不多,这次更多的是用棍法套用剑招,用竹枝就好了,更容易套用棍法。如此嘴炮两回合,骗得对方放弃了宝剑优势,还显得双方高雅,实在是一个好开端。被一棍子抽翻也好些,鬼魂被杀虽能恢复,实在是疼。
    两人平举竹枝,枝头对准对方咽喉。
    林玄礼率先出击,一招“飞鹘穿云”,竹枝从下往上挑击,直刺对手咽喉。
    李世民不闪不避,抬腕来了个“探海求珠”,点向林玄礼的手腕。
    林玄礼要是再往前刺,手腕不保,只能半路回手,撤步一转身,“回身摘果”改攻向对手的侧腰。李世民跟着斜跨一步,回身挥剑。这招“古树盘根”再次封住了林玄礼的进攻线路。
    两人棋逢对手,林玄礼上刺下击,扰敌目光,虚实相映,攻守并行,李世民见招拆招,点截横格。
    一时间已经斗了十来招。林玄礼攻势凶猛,连使横江飞渡、白蛇吐信、仙人指路、独劈华山、白虹贯日等剑招。李世民以擒龙势、伏虎势、饿虎吞羊、扫荡群魔一一化解。
    两根竹枝如风雷骤至,电光相逐。旁人看得目瞪口呆。
    林玄礼久攻不下,他在进攻中故意露出破绽,但是李世民却似乎全部看穿,并不急于反击,而是稳扎稳当,保存体力,等待机会。渐渐,林玄礼的身法速度慢了下来,李世民转守为攻,林玄礼仓促防御落了下风。
    李世民看准林玄礼露出的破绽,一竹枝刺向他的颈侧。
    林玄礼闪避不及,抬手侧掸。竹枝毕竟不是真剑,被一下拨开,就当李世民诧异的瞬间,林玄礼的竹枝也点在他的胸口。
    目睹这么个反转,大家都愣在当场。“如果不是竹枝,而是宝剑的话,赵官家凶多吉少。”  “不错,十一郎倒是敢赌,难道他知道鬼魂受了伤恢复的很快?”
    “这若是生前,做皇帝的缺少一臂,何以服众!”
    “若是剑,剑比竹枝更快。”
    “即便是真剑,赵官家也只是牺牲一臂,属于以伤换命,理应获胜。”
    “不论是生前还是死后,这都划算得很!”
    “做皇帝的只要不缺心眼,缺什么都能服众!”
    “哈哈哈哈是啊。若是对普通的对手,受伤都亏,可对上唐太宗,一条胳膊换一条命,算是大胜。”
    还是林玄礼反应快,他放下竹枝,拱手认输:“太宗剑法高超,是我输了!”
    李世民坦然上前,双手托住他的胳膊不许他作揖:“哪里哪里,你牺牲一臂,刺中我的要害,是我输了。十一郎,真不愧为人间英豪,非但学识渊博,不信僧道,连家事也料理的井井有条,还能如此神勇,果断非凡,你赢了。”
    笃信僧道死后后悔的皇帝们和家里乱成一团的皇帝们纷纷羞愧,心说你自己吃了亏,喜欢反思,你捎带我们干什么,我们又不想反思。
    林玄礼坚持:“是我输了!太宗的神锋宝剑锐利无比,若是斩断我的手臂,也能斩断我的脖颈。我不过是血肉之躯,岂能敌得过紫电青霜?”
    李世民板起脸:“是我输了!输赢就在瞬息之间,我即便能割破铠甲伤及你的脖颈,你也早将剑尖送进我心里。护心宝镜周围也有破绽,我用的是神兵利器,难道你用的不是?”
    刘彻幽幽的说:“你们若是再争,就越发可疑了。”
    刘邦按着剑神采奕奕:“我来裁定吧。分明是不胜不输,再要争,去酒桌上,猜拳行令争个够。”
    赵匡胤道:“汉高祖真是明眼人。”
    林玄礼试图溜走,被一群人七手八脚的捉住。
    李世民亲切的勒着他的脖子:“十一郎,听说你酒量很差?”
    刘彻大笑:“确实如此!快去喝酒。”
    柴荣也上前抓人:“走走,你的本领我们见识过了,酒量还未见过。快来,好汉哪有不善饮的?”
    林玄礼挣扎道:“且慢!我有话要说!!耶律阿保机!”
    混在唐朝阵营中觉得自己毫无破绽的耶律阿保机一惊,冷冷的问:“嗯?赵官家,你有什么吩咐?”
    林玄礼挣扎出来,好家伙差点被人直接抬走,死后体重轻了就是不好。这要是生前的体重,想把我抬走没那么容易!本小熊很结实的!
    “辽朝天子。你们今日全都来到这里,是来喝酒的?还是要挑战我?若是来喝酒的,我正有三牲祭品,准备回锅做菜,还有新祭的麦酒,香醇可口,带上耶律延禧,一起来赴宴。若要挑战,现在趁兴就来!”
    原计划是来考察的,但他们观察了一会,看这位赵十一郎的人缘不坏,武功又很高强,赵匡胤不计前嫌的帮他。看起来未必能抓住他全身而退,得先被他杀伤数人。而且赵煦那日拿出来的书信,还有赵佶在生前的全部表现,以及敖卢斡在他死后烧去的祭文,看起来不像个针对辽国的阴谋家。今日要打,别人不会袖手旁观,今日不打,以后再找借口打架就难了。
    “正是来喝酒的。耶律延禧那笨蛋,你也瞧不上他,何必惺惺作态。”
    耶律阿保机从述律平腰间取走镶嵌七宝的短刀:“这是贺礼。宋辽两国——按你的话说同塌而眠二百年,焉能不道贺。”
    三牲都是熟的肉,做成回锅肉、锅包肉、番茄炖一切、洋葱炖一切、麻辣香锅,既可成席。祭祀的糕点直接摆上桌。林玄礼拎着酒壶亲自去给赵匡胤斟酒:“太-祖大人不记小人过,我铭感五内。往后还请多多指教。”
    赵匡胤当然是坦荡的一笑:“小孩子嘛,谁能与你计较。来,拿大斗来,满饮此杯。”
    林玄礼喝了两斗,就不负众望的倒下了。
    其他皇帝继续谈笑风生,吨吨吨吨。
    王繁英已经悄然离开,回到人间,赶在赵森登基之前让自己康复。
    没过半个月,南方传来战报,有人自称是世祖的私生子,举兵谋反。
    第257章 赵森的震惊(虫)
    由于百姓们都活的很好,这场仅有一百多个混混、仅持有弓和朴刀,没有弩,没有火器,只有十几匹马。
    闽州知州紧张的上报有人自称是先帝私生子的消息,当天就收到了电报,一阵哒哒哒哒的打点传信之后,虽无兵符和诏令,还是按照命令,尽快出兵三千,平定了这场叛乱。
    三千如狼似虎等着抓人领赏的官方猛男,对上一百多个街头斗殴的混混,以完美的碾压杀了五十多个,抓了七十多个。
    知州连夜把他们全家都抓起来,又审问了一遍,惊讶的发现这些竟然只是没头脑。酒后谈到先帝辣——么——好——但是没有亲儿子多可怜呐,这要是有个亲儿子振臂一呼一定能干掉现在的太子,其中有一个最帅的决定承担大业。
    知州狂喷一气,为自己完蛋的考评深感悲哀,把人一个个枷好了送到京城。
    赵森刚登基,才尊王繁英为皇太后,施恩百官,给自己名字旁边强行加个玉字偏旁,以免天下官民不能读写‘森’这个字。才忙完,就收到了这样的消息,即便是叔父生前总夸自己,他还是忍不住涌起一种思想:“难道在天下百姓心里,朕是德不配位?”
    吕妙善安慰道:“君子畏德,小人畏威。官家,叔父他神仙心肠,这些凡尘俗世的愚夫愚妇,哪能懂他老人家的情操,还有你们兄弟、叔侄三代君王的情谊。市井小人只知道父子相亲。”
    赵森叹息道:“或许吧。我心里实在担心,每每看见卷宗上写升米恩,斗米仇,就觉得有几分难堪。我何以报答呢,倘若我行差踏错半点,要为后人所耻笑。除了尊为世祖、刊印著作还能做些什么?我有意厚葬,叔父偏偏留有遗诏,要薄葬,只把他用惯的器具、爱吃的蔬果菜肴陪葬进去。我想再用金子做些稻谷、苞米的模样,陪葬进去。虽然无用,可以看着玩。还有现在最先进的火器、新绘制的地图,都陪葬些进去。叔父就喜欢那些。”
    吕妙善觉得这就够了:“娘娘说这样就够,那就是够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官家将大宋江山延续下去,万世祭祀,这才是最好的。”
    赵森幽怨的看老婆:“我哪知道子孙贤不贤德。”
    他小声嘀咕:“我还想御驾亲征呢,这次该我去了。”虽然疆域扩大,让御驾亲征的距离变得非常遥远,但有火车在,亲征反而比之前送叔父出征要便捷。
    夫妻俩凑在一起议论了一会,各自散去,还在丧期,都独守空房。
    新君赵森回到勤政殿里,看那儿都觉得熟悉又陌生,不禁叹了口气,一气写了八首悼亡词,写的情真意切,极具风范、以情动人。感觉自己写的太好了,可以在民间传唱。
    开始看奏折,最上面一封就是闽州知州的奏报,抓了,包了驿站的火车押送,两天之内送抵京城。
    赵森:剐了,统统剐了,谋反就该剐,还败坏我叔父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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