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那人醒了过来,却长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吓得我以为是妖怪,大叫一声。他却让我不要害怕他,并且给了我们一只口红说是作为感谢我二人救命之恩。”
“同时也说了他的身份,据他自己所说他是海那边的人,那里的人都同他一样金发碧眼,衣着怪异,而且他们那里有许多我们这里没有的东西。这次他来这边就是为了做生意,把海那边的东西带来再把这边的东西带回去。”
“但不巧遇上风暴打沉他的船,他自己也被吹到了不认识的地方,和同行的人走散了。他本来想去府城,好好打听打听有没有人知道他来得地方。可人生地不熟就不知怎地走到这里。”
“他还告诉我们,这只口红是从他海那边的家乡带过来,这里是绝对没有的。我当时觉得是人做生意的东西,千里迢迢带过来也不容易,并不想要。他以为我是嫌东西轻,就告诉我这口红在他们那里也是只有贵族用得起,一只和咱们这里的银子换算要好几百两呢!”
“什么,好几百两,讹人啊!”添香叫道。
沈墨故意疑惑道:“他也没要我钱啊,怎么会讹我?”
添香立刻不说话了,反倒是县太爷夫人追问道:“那个人呢?”
县太爷夫人出生在经商世家,从小家里人也来往各处。她有些见闻,也听祖父说起过大海的那边也有人,他们不是黑发黑眸而是金发碧眼。他们有许多这里没有好东西,会坐很大的船过来,上面的东西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说是价值千金也不为过。
其中有一样宝物就是琉璃,小小的一块,手掌那么大,雕琢的晶莹剔透,贵的甚至要用黄金去买。
所以他们说这个口红值几百两县太爷夫人相信,特别是听他们形容所救之人金发碧眼,奇装异服,要不是真见过,乡下这些没见识乡野村夫们肯定不可能听说过。
现在她只想知道那人在哪,买几支口红不说,他身上的东西肯定还有不少宝贝,她娘家要是能搭上这条线,那……
想到这里县太爷夫人又着急地问了一遍道:“那人呢?在你家里?”
沈墨摇摇头:“他走了,说什么他身上有好多宝贝,要是被人知道恐有杀身之祸。他这么说,我可不敢留他。我一个乡野人家,丢点什么赖上我,我可赔不起!”
人都走了,县太爷夫人只能惋惜,心里想着和娘家通个信,要是能找到那人无论怎样他手里的货物都要买下。
突然,沈墨道:“夫人,你的皮肤白,要是涂这种颜色的口红肯定好看,不像我一个乡下的夫郎皮肤这么糙,浪费好东西了。”
“那是当然,我们夫人可是县……”
“添香!”县太爷夫人打断添香的话,转而失落道:“可惜那人走了。”
“夫人不必可惜,我随身带了,你可以试试,要是喜欢,说不得哪日海的那边再来货船您就可以买了。”
说的倒是轻巧,那么远的距离,海上多风暴,十年八年来一次就不错了。
沈墨拿出管状口红,漆黑的瓶身一下就让见多识广的县太爷夫人喜欢上了。特别是发现它那样精致小巧,竟然是旋转着拧出来,简直爱不释手。
第12章 有钱了
县令夫人是大家闺秀出身,平时特别注重清洁。就是自己喜爱的头簪等要是被陌生人摸过,也要彻底清洗多边才肯再戴。
这次这支肯定被人涂过的口红,却令县令夫人顾不上什么了,连忙拿起来涂在唇上。
等到涂到了嘴上,那种润润的湿润感令她迫不及待地对婢女道:“快拿铜镜我照照。”
婢女连忙飞奔进刚出来的脂粉铺子里取了一面铜镜。铜镜照人本来并不十分清楚,可那铜镜却把红色的口红照得那么清楚,衬得她整张脸更加美丽。
“夫人,好漂亮啊!”添香也喜欢的不得了。口红在县令夫人和沈墨唇上根本就是两个效果。“夫人你涂上这个显得肌肤好剔透啊,整张脸似乎都在发光。”
被这样一说,县令夫人下意识攥紧手里的口红,不想还回去了。她的脸颊发热,她从小还没有喜欢一样东西喜欢到这种明知不是自己的却想要据为己有的感觉。她从小受到的教育十分良好,她知道这种做法不对,而且十分可耻。但她太喜欢了,忍着燥热给婢女使个眼色。
添香心领神会道:“这东西多钱你们开个价吧?”
沈墨却摇头道:“我是不打算卖,这种好东西我这辈子在也不会有机会拥有了,所以我打算当做传家宝传给子孙后代,也让他们长长见识,知道知道这世界有多大,海的那边还有许多我们没见过的东西。”
“这……”添香急得跺脚,恨沈墨不上道,可她也看出来了她家夫人是真的喜欢得不行。这不手攥得死死的,一点没有还回去的意思。她家夫人见过的好东西多了,什么时候这么眼皮子浅过。
“我们县令夫人喜欢是真的喜欢,你就开个价吧!”
添香实在没法,只能抬出身份仗势压人,识相的就知道该怎么做。这种事平时夫人是绝对不允许的,今天竟然在添香这么说后什么也没说。添香就知道这口红夫人是要定了。
沈墨故作惶恐道:“是县令夫人,小人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夫人见谅。”
县令夫人忍着脸上热辣辣的羞意,轻声道:“这支口红我很喜欢,不知道小夫郎肯不肯割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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