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挽君心下暗恨,明面上却对她更为关照。
林曦和想要娶七公主,她挖空了心思想要让他如愿,还将饶林身怀有孕的消息假刘雅君之口告诉了苏月华。
七公主对此自然十分不满。
林家为了保住林曦和的好名声,听从了张挽君的建议,将饶林赶出了林府,还将她嫁到偏远的清林县。
“奴婢出来的时候就是怀着身子的,嫁给那牛二不久便生下一女。时常从早到晚务农不说,还要遭他打骂,实在过得连畜生都不如,就连月子里都要顶着寒风去山上挑水。”
一旁的道道张了张口,忍不住道:“那你的孩子呢?你就这样跟着我们回来,不担心牛二回去打孩子吗?”
“孩子?”饶林脸上一片惨然,目光毫无焦距。
“孩子早就死了,死在一个大雪的夜里。牛二喜欢赌钱,家里穷得连碗米汤都喝不上。一天我去邻家求张嫂子施舍一碗面糊,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他将孩子从炕上扔下来。”
“满地的鲜血,我的孩子还未足月呢,就那样躺在血泊里。天知道我有多恨!他对我说,是张挽君授意他做的,他还得了五两赏银,足够他去村上赌上几把了。五两银子换一条活生生的命,我如何会不恨!”
“沈小姐。”她泪流满面地将视线移向沈衡,道,“若您信得过奴婢,奴婢愿意出堂作证,说出她所有的罪行。老天爷是有眼的,我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张挽君的报应也该到了。”
王秉承被抓了,是大理寺的杜大人亲自将其带走的。说是奉旨传召,但是这人,找遍整个天牢也没看见被关在哪里。
王秉承虽说官职不高,好歹也是朝廷命官,这么无端消失了,许多人都猜测,必然跟这次的科场舞弊案有着很大的关联。
林方知手底下的关系盘根错节,沈衡多方打探之后终于得知,沈括手里的字条曾经被人动过手脚,而王秉承是沈括接触魏清之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
还有传闻,真正的字条已经找到,不日便会作为证据摆放于案前。
眼见着重审之日在即,林方知在家寝食难安,恰逢张挽君端着炖好的药膳上来,不觉怒上心头,挥手打碎汤盏。
“混账东西,我还有心情喝这个?当初要不是你出主意,说此法可置沈括于死地,我怎么会冒这个风险?如今倒好,端亲王回来之后彻查重审不说,我手下的钱庄、赌坊也被查抄了,就连王秉承都被抓了,都是你做的好事!”
这些天来,整个大理寺寂静得如一潭死水,零星的消息传出来也是要拖上好几层关系。
林方知敛财许久,从未出过什么纰漏,也不知他们查出了什么,终日如履薄冰。
张挽君吓得哆嗦:“父……父亲莫要惊慌。此事,虽说闹得动静大了些,但王爷那里不是也不见消息吗?王秉承胆子极小,就算供出了我们,他也是得不到半点好处的。”
张挽君原本在林家颇有些地位,只是因着这段时间的事情,无疑成了林方知的出气筒。大院里的棺材板还在头顶上吊着,就像一把随时都可能落下来的钢刀。
当初说要算计沈括的时候,不光是她一人之意,林方知夫妇都是同意了的。如今他们全将气撒在她身上,她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不要惊慌?”林方知听后横眉立目地瞪向她,狠狠地戳乱她的发髻,“这是杀头的大罪,要掉脑袋的,你倒是说得轻松。林家要是倒台了,你也别想好过,届时你父亲也脱不了干系。”
卸磨杀驴,张家替林家洗黑钱的时候,满眼的兄友弟恭,妯娌之间也相处得极为和睦。现下这般,是要翻脸了吗?
张挽君不过是个妇道人家,这些日子过得如过街老鼠一般,听到林方知如此说,吓得跪倒在地。
“父亲,此事还需从长计议。不是有人看见张木生在沈府出现过吗?想来王秉承也被关押在那里。”
都说死无对证,如果知道的人都闭嘴了,就没有什么能威胁到他们了。
“知道了又如何?妇道人家就是妇道人家,目光短浅得很,就算知道人在沈府,难不成找人去暗杀吗?”
端王爷现下就住在那里,皇家禁卫军藏身在何处无人可知,只怕去了正中对方下怀。
“如今,最要紧的事情是找到沈括写的那张药方,不能让真正的字条出现在堂上。”
按庆元朝律例,官商勾结数额不多者顶多充军,他们查到的也只是上京的这条鱼线而已,但结党营私、诬陷同僚便是大罪了。
那字条是王秉承换掉的,但他这人小心思多得很,偷偷留下那罪证,想要再捞些好处,是极有可能的。
林方知用手敲了敲桌案,缓缓扶起张挽君,语气突然温和下来:“你过去不是同沈括的女儿关系不错吗?你去她府上一趟,探探口风。”
真的跟沈衡的关系极好,她会这般惊慌?
张挽君低头不语,心底冷哼数声,面上却只能唯唯诺诺道:“父亲也知道,我二人虽情同姐妹,但我嫁给曦和之后,这情分也就断了。儿媳就是哭着去求她,也不见得奏效。”
“奏不奏效,不试试怎么会知道?”
江南盗者无数,只要出得起银子,不怕拿不回字条。他就是要确认那东西是不是在沈府。毕竟同样的伎俩不能用两次,去了便不能空手而归。
张挽君只恨自己平日表面功夫做得太好了,自嫁过来也没少故作愧意地表示对沈家的同情。如今倒好,让她出面去撬沈衡的口,当真是咬碎了牙,硬生生地往肚子里咽。
林府这厢黑云压境,大理寺的天牢里却是万里晴空。
陆雁回坐在牢头殷勤搬来的座椅上,一口一口吐着烟圈,顺道“聆听”着某个小男人的低语。
“烟抽多了对身子不好的,夫人还是少抽些吧。虽然为夫也觉得这样很气派,但到底伤身。”
“衡衡前些天还跟我说,想再要个妹妹。为夫思量着,难得她孝顺,总不好拂了她的意。”
“生孩子前抽烟是不好的,有医术典籍为证,夫人若是肯听,为夫便读两段来。”
这样的唠叨,几乎每日她拿起烟杆都有那么一次。
陆雁回单脚跷起,斜靠在椅子上,媚眼如丝,挑了挑眉道:“衡衡想要妹妹了?你这心思怎么到了牢里还这般活泛?”怀了孩子,她少不得要留在上京一些时日,想留她非要拐着弯地说,真当她是个傻的?
被拆穿了心里的小心思,沈括也不在意,嬉皮笑脸地蹭上前来:“夫人,我们再要个孩子吧。眼看着衡衡就要出嫁了,到时候只剩我孤家寡人的,多可怜。”
他笼着手,可怜巴巴地坐在她身侧。估计她要是说一个不字,那眼泪就要落下来了,情绪酝酿得倒是十分饱满。
陆雁回凑上前,摸了摸他鬓间生出的白发,好笑道:“坊间都说了,过了四十岁生子的都叫‘老蚌生猪’,我是极不喜欢这名号的。”谁愿意无端生头猪出来?
沈括一听那话就知道自家夫人理解错了,急忙解释道:“是老蚌生珠,珍珠的珠,寓意晶莹璀璨,夫人理解错那意思了。”
珍珠吗?
陆雁回笑着站起身,扬起的绯红轻纱拂过沈括的侧脸。饶是沈括已同她成亲多年,依旧被那份妖娆迷得七荤八素。
“珍珠也不生。”
他就知道是这样。
沈括落寞地用脚扒拉了两下地上的稻草,面上颇有几分挂不住了。酸腐书生不算绝色,但矫情起来也是唇红齿白的。
陆雁回心情甚好地走到门边,笑道:“衡衡嫁了,不是还有我陪你吗?”
“夫人!”沈括震惊地抬起头,眼底满是水汽,“这意思难道是?”
陆雁回眨了眨眼,道:“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吗?你个呆子。”此事之后,她会在上京长住。
四处漂泊的日子虽自由自在,但心底那份念想却总是让她失神。
有沈括在的地方,就是家。她也该回家了。
张挽君根本没去沈府,因为她知道,即便她去了也不会有任何收获。若是碰上哪个不开眼的奴才,如道道之流,就算不被吐上一脸的口水,也是被拒之门外,遭受一通谩骂。
她可没有那份兴致听那些,只是林方知吩咐了,她又不能不出去。
字条是她写的,她比谁都清楚,一旦林家倒台,自己的下场会有多么悲惨。
不过她倒是多长了个心眼,不去沈府,却是打算回张府一趟。
她的父亲如今官拜三品,自然少不了林家的提携。这些年林家的账簿,包括宝通钱庄,都没少过他的眼。她此去,一则是让他早做准备,二则就是给自己留好后路。若是林家真的不行了,她也能有个脱身的退路。
按庆元朝律例,怀有身孕的妇孺可以免于一死,她得好生张罗一下这件事情。
她特意没有带随侍的丫鬟,自饶林那个贱人走后,虽说除了颗眼中钉,但到底没什么可信的人。她做事狠绝,向来不会用信不过的人。
身边没人伺候到底不方便,她刚从巷口转出来,便迎头撞上了一个人。她下意识地抚着肚子倒退几步,厉声骂道:“没开眼的混账东西,走路不用眼睛的吗?你知不知道我……”后面的话都在她看清那身绯色红装之后生生咽了下去。
拿着烟杆的陆雁回斜睨着她,说:“知道你什么?”
张挽君同沈衡相交的那几年,虽然鲜少见到沈夫人回府,但这样的女人,只需见过一次便很难忘记。
她讪讪地垂下头,再抬眼时已经是一脸温顺。
“原是沈夫人啊,小女方才走得急了,实在失礼。”
陆雁回上下打量着她,说:“张挽君?几年不见,你倒是越发出息了,这穿金戴银的,也难怪我没认出你来。这么火急火燎的,是赶着投胎去吗?”
死人才赶着投胎呢!这女人空长了副好容貌,说话却还是这般粗鄙。
张挽君心下不满她的言行,面上强笑道:“小巷狭窄,平日少有人经过,就算路过也会有脚步声。夫人身家功夫好,走路无声,小女这才撞到了夫人。”言下之意就是:你这么悄无声息地出现,不撞到才怪呢。
没几个人知道陆雁回的真实身份,沈括对外也只说这位夫人是武馆教头之女。张挽君从来瞧不起这些习武之人,所谓的谦逊也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读过书的都喜欢咬文嚼字地数落别人,奈何陆庄主本身没什么学识,嘴角一弯,吊儿郎当地道:“你也不用恭维我,下次走路注意些就行了。说起来,你这身怀六甲的还一个人出来闲逛,是你丈夫不欢喜你了,还是林府已经落魄到连个丫鬟也无的地步了?我们家仆从倒是多,你要是想借,我也不会吝啬。”
张挽君看着那近乎施舍的表情险些气死,深吸了一口气,不咸不淡地说:“小女出来得急,所以才没带丫鬟。夫人若是没什么事情,小女便先走一步了。”这般说着,脚下已是迈步同她错开。
陆雁回烟杆一转,拦住她的去路,道:“我有说过让你走吗?”
张挽君不知道沈衡对她说过什么,但是光天化日之下,也不担心她会出手伤人,便轻笑着看着她,刚想说“沈夫人还有何赐教”,就看到一个拳头迅速朝她脸上袭来。
她真的敢打人!这是张挽君晕倒之前唯一的意识。
沈衡自屋顶跳下来,看着张挽君头上的那颗迅速鼓起的青包,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娘,道:“不过是让您拍晕她,这下手也太狠了些。”
陆雁回双臂环胸,甚是无辜地说:“这不是也晕了吗?”
是晕了,估计没个三天是醒不过来的。
陆雁回冷眼看着张挽君,往前踱了两步。
“您要做什么?”沈衡伸手拉她。
“揍她。”她回答得坦荡。
这个女人害得她女儿背了这么多年骂名,搅得沈府家无宁日,她还让这个女人喘着气,这是她陆庄主的脾气吗?
一旁的沈衡摇摇头,满脸同情地说:“不管怎么说,我也同她认识了这么多年。您就是要揍,也得等她做了证再说,先带她回去吧。”
话毕,沈衡径自拎着张挽君的胳膊,像拖死狗一样拖着她朝弄堂里的小屋走去,一路上碎石无数,她身上“无意间”又磕出几个青包总是难免的。
大理寺开堂审案是在三天之后。
三审官员身着朝服,侍立在侧,躬身俯拜坐于堂上的端王爷。
苏月锦一身月白交领蟒袍,腰佩玉带,阔袖之上金丝滚面云纹甚是繁复,尽显皇室威仪。
那一张无论何时都略显慵懒的精致面容,也退去往日的闲散,他抬手示意众人落座。
这位十六岁便封王的殿下,在许多人眼中都显得太过年轻,但端坐于上的淡然和处事的狠辣又无一不让人拜服。
端亲王是朝臣们最琢磨不透的人,也是他们不自觉会心生惧意的人。
太尉穆兆照例将案情重述了一遍,提到沈括受贿一事时,他建议先传召证人柳红玉和罗娟二人。
三审官员之中,穆兆的态度一直是中立的,他不像御史乔严令同林方知关系亲厚,也不想扯入什么利害关系。
这两个证人是沈衡找来的,表面上看去好像是偏向沈家,实际上又像是在卖林方知的面子。他先将无关痛痒的人传上来,蹚蹚浑水罢了。
苏小王爷了然,轻叩桌案,允了那妇人进来。
柳红玉和罗娟一起走进大理寺,其实心都是半悬着的。进来之后,她们垂首跪倒,倒豆子一般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个大概。
锦绣良缘之男颜倾天下 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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