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妮,她是布雷切特——我的助理,和朋友。”
朋友?
我以为亚瑟身边从没有过、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女性朋友……
她叫他伊恩莱斯?为什么?虽说这样的称呼方式比叫他的中间名“亚瑟”更加正规传统,只不过……
作为助理,难道她不该尊敬地称亚瑟为“麦考伊先生”吗?
“我们得抓紧时间了。”
我反复在心里无声告诫自己不要想得太深,挪开步子和他口中的“布雷切特”擦肩而过。
我感觉身后有股视线如芒在刺,而那肯定不是源于亚瑟。
塞在右耳处的耳麦里,旁听了一切的克里斯蒂安趁机半真半假地调侃起来:
“比起工作,你一言难尽的私生活更让我感兴趣。”
我默不作声地翻了个白眼,忍住想要啪地关上耳麦的冲动。
会议室里约翰早就架设好了摄像机机位,一边看着手表一边在空地来回踱步。我和亚瑟一前一后地进了门,马上被按进椅子,反光板调整到最合适的角度,我看到约翰正盯住腕表的秒针,口中默念倒数。
我和亚瑟都是半侧着身,确保自己大部分脸孔能完全呈现在镜头前,又不阻碍和对方面对面的直接沟通和交流。
开机后,我开始按照爱丽丝策划的问他问题——尽管那些问题里很大一部分我早就明确知道了答案。
就譬如——
“在你广为流传的那张照片的评论里,有网友提到一本粉色封皮的爱情小说。”
明知故问让我相当痛苦,又必须摆出一副认真专业的模样欺骗观众,“你介意告诉我们,那本书是什么吗?”
亚瑟给出的回答不出所料:
“《y》。”
“我听说过那本书,那是今年泰晤士报评选的英国十大畅销书之一。”
谈话进行到这儿,我几乎已经在背诵采访稿了,“你为什么会喜欢那本书?这与你憧憬中的理想爱情有关系吗?”
亚瑟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的两眼,这个题目让他轻抿起唇角,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
“我喜欢那本书,是因为……”
他好像下了很大决心,眉毛都略微皱了起来,“它讲述的是我的故事。”
虽然我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可隐瞒的,但还是被他的直白吓了一跳,许久之后才组织好语言,“你的意思是……”
“《y》的作者,s·h·麦考伊女士是我的母亲。”
他身体稍斜,直接面对镜头,坦然道,“我就是书里的‘亚伦’。”
——“他值得十个小时的专题报道!”采访潦草地结束后,克里斯蒂安突然气喘吁吁地出现在律师事务所,明显是临时决定驾车赶来的,上前一步难掩兴奋地抓着我的衣袖小声道。
亚瑟还坐在原位一动不动,只有视线不露声色地沉压了过来,逡巡在我和克里斯蒂安之间。
我敢打赌他在某个瞬间危险地眯了眯眼。
只是当下我需要忙着应付激动不已的克里斯蒂安:
“我相信这一点……”
“今天你没有其他工作了,现在我开车送你回去。”
他不由分说地打断我的话,“在路上我们可以好好儿聊聊后续的计划,你知道,我的意思是……”
亚瑟没给他继续说下去的机会,半边身躯有意无意地拦在我和克里斯蒂安中间,就算我穿了高跟鞋,他黑色西装考究的面料还是把克里斯蒂安遮挡得严严实实:
“我送你回家,佩妮。”
后者耸着肩退到一旁,想说什么又无从说起似的摆摆手:
“乐意之至。”
我发觉我的老板此刻笑得意味深长。
亚瑟眼帘低垂掩住了眸中流露的所有神态,面部线条也板得绷直,让我一时摸不透他的想法,只得委婉地说:
“你还在上班时间,对吧?”
他坚持:
“我送你回家。”
克里斯蒂安唇边提起的弧度愈发地高深莫测了。
我没指望亚瑟会开车,也深知伦敦有时不亚于纽约的交通堵塞盛况,便跟他好整以暇地走进了最近的地铁站。
从邦德街想要去到我租住的公寓要转两次线,一次黄线,一次蓝线。我不确定整个伦敦有多少人观看了不久前的直播,总之漫长路途上没人认出亚瑟。这当然跟《y》的知名度无关,那部影片在当今的英国可谓是现象级的红——只怪我负责的那档趣闻节目收视率不那么尽如人意。
地铁里人头攒动,摩肩擦踵熙攘异常。我们站在两节车厢的连接处,亚瑟握着扶手,车身剧烈一晃,我便自然而然被圈拥进他怀中稳妥安全的一隅,隔绝了人潮的流动,他绵密急促如同鼓点的心跳声近在耳畔。
高跟鞋将脚踝卡得生疼,我深深吸了口气,抬起手又放下去,没放任自己遵循一时冲动抱住他的腰杆。
离开地铁站,我带着亚瑟步行十余分钟来到了暂时被我称作“家”的公寓楼。狭长廊道的多数照明灯年久失修,有不少还在声嘶力竭地频闪着,灰黑壁角藏污纳垢,水管破裂处还结缀着鲜绿的苔藓和地衣。
到我门前驻足,他注视着我在包里翻找钥匙,原本稍有缓和的神情又一次晴转多云,用眼角的余光环顾四周:
“你不该住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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