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的收入,生活较有富余,不过节俭的习惯早已养成了,他改不掉。只是为了身体考虑,他安排自己一周多休一天,而富余的钱,他存一部分,另一部分,他会在不得不出门的时候,放到沿途便利店的募捐箱里,然后买一两份杂志带回家。
他目前的业余生活比较无聊。
一方面他因戒备被人抓回,所以不得不花一定时间去关注手机上的新闻,以及针对性比较强的杂志来补充自己相关的信息量。
另一方面,他的心里时常是一片空荡荡的宁静。他不烦恼,可也无法快乐起来。
他试过种植物。
嫩苗顶破土,绿叶子在阳光下日渐肥厚,他不欣喜,好像事情本该如此。
他试过织围巾。
网上买了毛线,他坐着织一下午,就学会了各种漂亮而难度甚高的花样。但织了两条围巾后他就厌烦了,因为觉得没什么意思,而且在这个热得很快的南方小镇,围巾在二月便已不是必需品。
他还琢磨过雕刻水果,素描,烘培……每一样都学得迅速,放弃得也迅速。家里地方小,很多他认为以后也不会再用上的东西,都被他带到二手市场找人以三折价收掉了,而那些他创造出来的“产品”,有的送给了房东一家,有的留归己用。
他在小城里待的时间长了,发觉并没什么人跟过来来找他,于是他变得日渐心安,也不再一味地将自己拘在家里,干脆在晚饭后上街逛逛。
反正小城的民风较为淳朴,治安还过得去,外来人员也少,非常安全。
逛街是项消耗时间的活动,还能顺便锻炼腿脚,十分适合他这种“无所事事”的人。
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行走在黑夜里,他喜欢夜里新鲜的空气,也喜欢看路边五光十色的小店小摊,夜里不冷的时候,他也愿意走远一点,去小城的大桥边看看。
大桥跨了条河,河延伸出去的地方,能看到大城市辉煌的灯火。
他注视着那些灯火,偶尔会觉得原本居住的城市离自己很近。
可这感觉并不十分准确。因为他偶尔又推翻这个感觉,认为它离自己很遥远。
日子这样一天天过去,盆栽渐渐绿得油润,天空渐渐变得蔚蓝。
三月中旬开始的某一天,思夏收到了一枝红玫瑰。
玫瑰花让思夏警觉起来,几乎当场就有了搬走的念头,然而他一转头,发觉邻居家的铁门上也插了一枝,只是颜色与他的不同,是黄的。
他把头探出窗望了望,发觉房东夫妇俩收到了一枝蓝的。
他这才松了口气——大概是谁家种了花,邻里各发了一枝吧。
晚上,他趁周围没人发觉,把花包到垃圾袋正中央,出门扔了——玫瑰于他是不适宜的,哪怕只是看一眼,也会打破他宁静的生活。
他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可那位种花人却比他想象中要热心,过了三天,差不多是一枝玫瑰彻底凋谢枯萎的时间,新鲜的花便又送来了。
这回对门插的是白色的,他的是酒红的。
他摘花带进家门,然后用剪刀迅速处理掉了这枝花,同上次一样,在夜间散心时带出去扔了。
眼不见为净。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他认为这适用于所有人。
如此,他丢到第五次的时候,他平静的心终于泛起了一丝厌烦。
他找到房东太太,问她花来源于何处。他表示自己想和赠花人说几句,谢谢对方的好意,不过他实在是不需要这些花,请对方以后别再送了。
房东太太罕见地一问摇头三不知:“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这儿只收到过两次花呀……”说到这儿,房东太太露出了微笑:“要么,是我们这儿有租客偷偷喜欢你?怕你疑心,所以先开始让我们也沾了几分光。”
思夏毫不掩饰地皱了皱眉。
房东太太见他是这个态度,便敛了几分笑,说道:“我这栋楼里,住的也都是正经人。你要是担心,我先帮你留意一下,不过既然对方已经缩小了送花的范围,想来过不多久就要见面送花了。”
这话的意思就是她会鼓动送花人来找思夏了。
思夏不想接受他人的花和表白,他没有兴趣和人有发展比“熟人”更深一层次的关系。
送花人若找上门,他得委婉拒绝,不要给对方留一丝希望或余地。
可他万万没想到,三天后他等到的不是表白,而是所住单元楼下大门口附近一位身材伟健又戴着墨镜的陌生男子人。
虽然墨镜男穿着寻常衣服,但一看体态姿势,明显就是一名高级保镖。
思夏在拐角的树下远远看见那人,当即愣怔在原地。
他想自己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眼下的最优策略或许是该转身就逃,至少先去外面避一避。可他两条腿还没对大脑的指挥作出响应,身后就响起了粗而低的声音:“我们的主人没有恶意,还请您上楼见一见他。”
话说得很客气,不过和押解也没什么区别,思夏只能审时度势地如往常一般上了楼。
走到自己住的楼层,他看到了正站在自己门前交谈的丁一尧和房东先生。
丁一尧穿着一身黑色长款风衣,整个人看起来利落修长,头发只用了些微的发蜡进行打理,乌浓的眉眼十分有神——即便他已尽量选了颜色低调的服装和轻省的打扮,他身上的Alpha气质与周遭环境看起来是那么格格不入,楼层高度在他的身高对比下都显得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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