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家人”,引得洪福更是抽泣不止,“可是四爷,您的病......”
顾寻欢忍痛,强做欢笑,“我无事,也一定不会让自己有事,我还要挣钱,风风光光回家,我要光耀门楣,家里还有人在等我。我要让她知道,她是很好的一个人,我同样也很好,我值得她等。”
汗水涔涔从额头滑落,顾寻欢想了想,干脆抓过脱下来的外衣,直接塞进了嘴里,不使自己因为疼痛而再发出声音。
过分抽搐着疼痛的后果就是,顾寻欢走路原本就不太利索,现经过这么一夜的折磨,第二日,顾寻欢好不容易恢复了一小半的左腿,又变得一瘸一拐了起来。
偏,再过一日,就是杭州香薰胭脂商会在西湖畔茶楼举行的日子,而按惯例,商户们都会提前一天聚集到茶楼熟悉人脉。
顾寻欢也不愿错过这样的机会。
洪福有些担忧地紧跟在顾寻欢身侧,生怕他走路不稳,一不小心摔倒下来,目光时时刻刻都盯在他身上。
下了雨,道路上泞泥不堪,纵铺着青石板,石板上也生了一层薄薄的青苔藓,很是湿滑,顾寻欢每一步走得都很艰难。
洪福小心翼翼伴随在顾寻欢身边,二人好不容易走至商会茶楼下。
彼时,茶楼里已经坐满了由各路来的胭脂商,其中不乏顾寻欢在扬州时认识的一些老相识,毕竟在扬州开了十八分店,生意上有来往的,总是很多。
见着顾寻欢的到来,茶楼里已经有人在指指点点,低声议论。
顾寻欢耳廓动了动,一些声音传进耳朵里。
“咦,那不是扬州四少之首的顾寻欢顾四爷吗?他怎么落得这幅模样?往日坏事做得太多了吧?”
“所以说,男人啊,还是得洁身自好点,听闻他曾经就是太嚣张了,现在好了,报应来了吧?”
“啧啧,以前活得有多体面张狂,现在便有多狼狈尴尬,以前是蛟龙,现在是老狗,瞧他那模样!”
奚笑声一句接一句,顾寻欢不为所动,拄拐拾级而上。
忽然,一个身穿学士服的青年男子慢悠悠从茶楼上下来,顾寻欢怕自己速度太慢而影响到他,侧身让到木质台阶一边,静待他过去,哪知那学士走得好好儿地,却在与他擦肩而过的瞬间,偏故意撞了下他拐杖。
木质拐杖从阶梯上滚落,一同失去重心摔倒下来的,还有顾寻欢。
额头撞在了阶梯上,顾寻欢整个人面贴台阶,连着滚了好几个阶梯。
一向温吞的洪福先是腮帮子鼓了几下,随后直接跳下阶梯,一把抓住了顾寻欢袖衫,阻住了他的下滑,将他扶起,同时转身又一把扯住了那学士的衣襟,因为气愤,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张牙舞爪,结结巴巴,故作恐吓道:“你是故意的!”
“你说对了,我就是有意的。”吴忠面露傲慢,以指来推洪福,并指着顾寻欢对他说道:“他曾经瞧不起我,说我有辱读书人的斯文,现在我做官了,可是他呢?却活得像条流浪狗。”
“你......不对,你......道歉!做官也要道歉!”洪福不理他,继续梗着脖子对吴忠说道:“必须道歉。”
“向他?一个残废?”吴忠不屑一顾地轻笑出声。
顾寻欢被摔得有点儿懵,耳朵里嗡嗡地,他揉了揉被压疼的手臂,举目看向吴忠那笑得几乎变形扭曲的脸。
他静静看着他,忽然觉得当初在醉春乡,和他费那么多口舌,真的是愚昧极了。
狗咬他,难不成他再返回头咬狗?他还嫌会粘一口毛呢!
顾寻欢直起身来,静静地掸了掸衣袖,拉过洪福,直接将吴忠晾在原地,转身继续往茶楼上登去。
仿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顾寻欢干晾了吴忠。
吴忠已经做好了顾寻欢会与他对骂的准备,毕竟以前他从不受气。
可是今日,吴忠完全没想到,顾寻欢竟会一声也不吭地直接略过他走了。
吴忠有些傻眼,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他有些气急败坏地冲顾寻欢背影吼道:“你终于也有怕我的一天了?”
顾寻欢依旧不理他。
“你这个蹶子,我告诉你,你今日这样,都是罪有应得。”吴忠又道,“你曾说我不配代表江南学子,你看我现在,也是吃皇粮饭的人了,可是你呢?活得就像是一条丧家之犬!”
丧家之犬?不!他还有家,他不可以辱没他的家人。顾寻欢缓缓回身,冷冷看向吴忠。
吴忠被他目光中的冷意所惊,但看及他手下被磨得发亮的拐杖,又挺直了腰板,迎向顾寻欢,与他目光对视。
顾寻欢不言不语,不躲不闪。
吴忠后背隐隐渗出了一层薄汗,有些觉得,顾寻欢与往日有些不同了,明明拄着拐杖,明明一瘸一拐,可是他的精气神,与以往完全不同。
以往顾寻欢是飞扬跋扈为谁雄的那种嚣张,像是一团火,可是如今那火熄了,却变成了幽深的潭水,表面平静,可内里却又像藏着旋涡般,能将人溺亡。
吴忠最终受不住顾寻欢死亡般凝视的眼神,有些不敢相信,他连着眨了眨眼,再抬头看顾寻欢,他已经转过身,继续往上走了。
他往上走,他往下走。
吴忠突然觉得这寓意很不好,于是又带着点不服气地冲顾寻欢背影咬牙切齿喊一句,“你这个瘸子,我看你能蹦跶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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