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一铭抬眸看了一下她痛着小脸扭曲的表情,觉得很搞笑,他浅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她发现他笑了。
“没有。”他依然微笑着,顿了一下,“对了,给你。”他在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芒果口味的。那是早上一个女同学硬塞给他的,可是他不吃甜。
叶美玲眨眨眼看着他,没有接过棒棒糖。
“不喜欢吃吗?”钟一铭以为她跟他一样,不喜欢吃糖。
“喜欢。”
“喜欢就拿去吃。”
“哦!”叶美玲拿过他手里的棒棒糖,解开包装,含在嘴里,笑嘻嘻地看着他。
“真好哄。”钟一铭笑着继续给她处理伤口,一边叮嘱:“以后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东西,知道吗?”就算叶美玲现在长到一米六高了,可她在他心目中,还是那个不足一米五被小男生欺负的小萝莉形象。就算那时候她准备上初一了,他还是怕她在回家路上被怪蜀黍拐走。
“那你呢?”叶美玲的潜台词是:你也是陌生人。
“你觉得呢?”钟一铭无奈一笑,算上这次,他帮了她三次,这丫头居然当他是陌生人。
“可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叶美玲故意说谎,他是校草,她怎么不知道他名字。
“我叫钟一铭。”他有点郑重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我叫叶美玲。”她也说出自己的名字。
“所以?”他笑,试问。
“我们不是陌生人,算认识的。”叶美玲含着棒棒糖,笑着说。
“那你以后不要再躲我,知道吗?”自从那件尴尬的事之后,小丫头总是见到他就跑,他几个哥们都以为他欺负过小丫头。
“嗯。”叶美玲点点头。
自从钟一铭给叶美玲处理伤口后,叶美玲也没有再躲着钟一铭了。不过在学校遇见的时候,叶美玲不会跟他打招呼,假装不认识的样子。因为钟一铭是校草,太高调了,她不想被人关注。
另外,钟一铭见到小丫头虽然不躲他了,可是一副假装不认识的样子,很头痛。小丫头,小学生,小萝莉什么的一点良心都没有,幼稚死了,一点都不懂他的心意!
他决定再也不要喜欢叶美玲这个幼稚鬼了!
*
若干年后,结婚证上,配偶的名字:叶美玲。
第10章 番外三
话说景恒小时候开始就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长得比芭比娃娃还漂亮的……小男孩。
就算身边的人见到景恒都赞他:“多可爱的娃啊,长得比女生还要漂亮。”
可是他内心一直坚定,他是一个比纯爷们的纯爷的男孩子;他是直男界最直的男生……
只不过他喜欢粉红色而已。
喜欢粉红色有错吗?
没错!
为什么直男不能喜欢粉红色?
他就是直男,他就喜欢粉红色……
他就是一个喜欢穿着粉红色的中性服装去上幼儿园,景妈无数次想让他穿蓝色衣服,他都是又哭又闹,死活不穿景妈给他挑的衣服。
最后景妈妥协了,由着他喜欢穿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长大不要变娘娘腔就好。
景恒在幼儿园都是一个人呆着,他既不想跟小女孩玩,小女孩都是玩娃娃的,在他眼里是不爷们的事;他也不想跟男孩子玩,整天滚沙地,脏兮兮的。
某天小区搬来了一户人家。
小区那么大,人流来来往往,他怎么知道新来了一户人家呢?
某天,他在小区里跟几个大龄哥哥玩四驱车。他的四驱车一直跑,一直跑,撞到一个小男孩脚上。
小男孩坐在树下看书,被莫名出现的四驱车打扰了。淡淡地看了一眼,然后继续看书,仿佛一切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景恒跑上,拿起四驱车,关上,对小男孩说:“对不起。”
小男孩淡淡一声:“哦!”
景恒看了一下,觉得小男孩有点生面孔,住在小区这么久都没有发现这号人物。小男孩长得白白净净,比班里的小男孩好看多了。小男孩有一米三几高,看上去跟景恒差不多身高。可是景恒才5岁,他可是班里最高的人。
小男孩穿着白T,长牛仔裤,坐在树荫下看书,平静的样子看上去把身边的景恒当做是透明的。
景恒心里有一个声音:这小男孩太酷了,我要跟他做朋友!
于是,景恒主动上前交朋友:“你好,我叫景恒,我可以跟你做朋友吗?”
小男孩不紧不慢地抬起头,看了景恒一秒,然后继续看书,边说:“我不喜欢跟女孩子玩。”
“我不是女孩子,我是男孩子。”景恒更正他的说法。
“你穿粉红色衣服。”小男孩一副很有道理说着。
“我是男孩子!”景恒气得再次声明。
“我不信。”
“我有小鸡鸡!”
“我不信!”
“哗~”景恒脱下自己的小裤子,让小男生看自己的小鸡鸡。
小男孩合上书本,离开。
“哎,你去哪里?你还没说要不要跟我做朋友呢!”景恒拉回裤子到腰间,追着小男生。
“我不能跟你做朋友!”小男孩一副认真的样子说着。
景恒问:“为什么?你不是说不跟女生做朋友吗?我是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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