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的,他的视野变得清晰,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担忧地望着自己的面容。
她的眼眸是那么的清澈,像是一捧琉璃透彻见底;她的面容像是上帝精心雕刻而成,无一不精致,恰到好处;她的鼻子小巧挺翘,嘴唇红润,甚至那不这么白皙的脸庞,都透出别样的生机勃勃,像是一轮散发暖光的小太阳。
孟振宇胸膛下的心脏跳动了下,他迷茫地道:“对不起,我认识你吗?抱歉,我的脑子好像出问题了,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女孩,也就是蓝秀秀顿时有些慌张,她睁大了眼:“天啊,那要怎么办?我是送你去医院,还是叫救护车,......,老天爷,我该怎么办?”
她急得团团转不知所措的样子,在孟振宇看来实在是可爱,他一时都忘记了自己的处境,而是忙着安慰她:“别慌,我没事,只是一时想不起来。要不然,你跟我说说看情况,比如我是谁,你又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的......,还有你叫什么,.....,跟我是什么关系??”男人温声问道。
蓝秀秀冷静下来,她乖乖地道:“我叫蓝秀秀,蓝天的蓝,秀丽的秀。这里是靠山村,我不知道你是谁,.......,”她舔了舔唇,解释道,“我是在山脚下割野菜的时候发现你的,你那时已经昏迷不醒了,我也不知道你伤在哪里,怎么叫你都叫不醒。”
“天快黑了,我怕你呆在外面会被野兽吃了,所以想办法将你背回家,然后找了药给你吃。”她庆幸地双手合掌,微笑道,“还好你醒了,一定是菩萨保佑。”
孟振宇听到自己是她背回家,满脸吃惊,当然心里还有满满的感动。
“是你一个人把我背回来的吗?天啊,你一个女孩子背着我一个大男人,一定非常辛苦,”他心疼地道,“谢谢你秀秀,谢谢你救了我。”
虽然他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可是内心却奇异地并没有这么焦虑忧心,看着女孩纯真无邪的面容,心似乎一下子安宁下来。
看着男人俊秀的脸庞,真挚的谢意,蓝不好意思地别开了脸,呐呐道:“不用谢。”
蓝秀秀一个人住,她的父母都在很远的外地打工,已经好几年没有回来了。她先前陪着自己奶奶,但是奶奶走了,她就一个人呆在自己的房子里。
因此哪怕收留一个失忆的男人,也不需要担心家人反对。
孟振宇就这么住了下来,他身上还有伤,目前只能躺着不动。
山村里没有大夫,蓝秀秀懂得一些草药知识,因此她每天都不辞辛苦地上山采药,然后熬好端给孟振宇喝。
每次看着女孩精疲力尽地从山上下来,明明很累却笑得灿烂,孟振宇都觉得自己的心在疼。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傻,这么善良的女孩呢,不但救了他收留他,还不辞辛苦地照顾他?
孟振宇好像看到自己的心在沉沦,虽然没有记忆,可是不妨碍他为这样美好的女孩动心。
他想上天让自己失忆被蓝秀秀救,是不是一场注定的缘分呢?
顺从地喝下蓝秀秀端上来的药,孟振宇道:“辛苦你了秀秀,谢谢。”
蓝秀秀摇眼眸里有一丝羞涩,摇头:“不用谢,我一点也不辛苦。对了,我去过你摔下来的地方,可是周围什么东西也没有。”
她担忧地看着男人:“怎么办?没有找到能证明你身份的东西,也不知道你为什么出现在那里,还摔了下来,我怎么才能帮到你?”
男人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蓝秀秀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第111章
孟振宇觉得自己大概真的生病了,只是病的不是身体,而是心生了病。
明明失去记忆什么都不记得了,难道不应该急着想办法恢复记忆,好知道自己是谁,来自哪里吗?
然而他的精神懒洋洋的,生不起一丝焦躁,呆在这堪称简陋的房子里,竟然莫名地安心,甚至想就这么一直待下去。
至于原因,大概是因为那如山中精灵一样的少女,牢牢地抓住了他的视线。
孟振宇温柔地望着蹲在灶台后努力扇火的女孩,火光映在她脸庞添上了一层暖光,黑发略显凌乱地披散着,鼻尖冒出一滴汗水,脸上还沾染了一抹灰尘,大大的瞳孔里满是专注的认真。
孟振宇觉得自己从前一定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生动的女孩,否则定然镌刻在灵魂深处,连失忆都不能将她忘却。
“药好了,可以喝了!”蓝秀秀高兴地擦了擦鼻尖上的汗水,边转头朝男人看来。
猝不及防地迎上男人含笑温情的目光,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在暧昧的灯光下红得醉人。
她咬了咬唇,娇嗔道:“你看什么?”
孟振宇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随即万分认真地道:“看你好看,秀秀,有人说过你长得好看吗?”
蓝秀秀的脸更红了,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我好看吗?唉,一定是你把什么都忘记了,才说我好看,等你恢复记忆了,就不会这么说了!”
孟振宇忙道:“我说的是真的,你在我眼里最好看,就算恢复记忆了,我相信你也是最漂亮的那个。”
看他焦急解释的样子,蓝秀秀不知怎地一下子高兴起来:“好了,我就当你说的是真的,来喝药吧!”
她弯腰把药倒出来,小心地端到男人面前,嘱咐道:“等不那么烫嘴了就可以喝了。”
孟振宇迟疑地望了眼前漆黑的药碗一眼,虽然他很感激蓝秀秀的辛苦,可是不得不说这药是真的苦。
因为这里地处偏僻,蓝秀秀没有交通工具走出去寻医,男人摔下来的原因又不明,怕招来什么麻烦她不敢随意求助他人,因此只能靠着自己认识山里的草药,采摘了来熬制了喂男人喝。
这两天下来,男人身上的伤好了不少,甚至可以起身走几步了,但是对他的脑袋还是无能为力,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怎么了?温度差不多了,可以喝了。”蓝秀秀催促。
孟振宇对着女孩殷切的目光,无法拒绝对方的好意,当下一咬牙闭眼喝了。
不管喝了多少次,给人的感觉依旧是好难喝。
看他被苦得沁出了眼角的泪水,蓝秀秀歉意地瘪了瘪嘴:“对不起,如果我能送你去医院就好了。
她真的好没用。
孟振宇慌忙摇头:“不要这么说,你可是救了我的命。”
因为蓝秀秀说不知道他是怎么出现在村里的,又是怎么摔下山撞到脑袋的,担心可能是有人暗害他,所以只能先偷偷把他藏在家中,在恢复记忆之前,孟振宇也不敢随意露面。
孟振宇觉得自己理解女孩的谨慎,而且他目前不能随意走动,留在这里先养好伤至关重要。
不过他真的是心疼蓝秀秀,孤身一人住在村里不说,现在还要辛苦照料他这个病人。每次看到女孩累得气喘吁吁,面对自己却仍然露出笑脸,他的心就酸涩不已。
女孩笑,他就跟着开心;女孩如果露出难过的神情,他的心里就不是滋味。
他和蓝秀秀相处得越久,对方的一举一动越来越牵扯他的情绪。
某天,他看着蓝秀秀笑颜如花的脸庞,忽然就明白自己是心动了——他喜欢上了自己的救命爱人。
他开始焦虑,自己喜欢蓝秀秀,那对方呢?
蓝秀秀喜欢自己吗?还是,她只是单纯地?????将自己看做是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过后毫不相干?
因为山里的天气转凉了,蓝秀秀每天都会趁着出门的时候,捡一些柴火回来。大概是人小力微,那些柴火都是些细小的枝叉,张牙舞爪的,如果不整理好,烧火都不容易烧。
为了帮助蓝秀秀做一些事,等她出门的时候,孟振宇就起身前往厨房,认真地扳断那些横生凌乱的枝丫,将柴火处理好。
也许是因为太过专心,他到底手指竟然不小心地被尖利的枝叉戳穿了皮肤,马上有血流了出来。
感觉到痛意,孟振宇一下子呆住了,一时竟没有反应过来,直直地盯着受伤的部位。
“你流血了?”惊讶的声音从厨房门口传来,一道身影像风一样跑了过来。
“你怎么样?痛不痛,严不严重?”蓝秀秀一叠声地问着,盯着他流血的手指,眼眶红红的,似乎下一刻就会哭出来。
看着女孩焦急的模样,他心一动,几乎是欢喜地道:“我没事,只是小伤而已。”
“都流血了,还不严重,我去拿创口贴。”蓝秀秀嗔怪地瞪了他一眼,一转身就要去找伤药。
手却被拉住,她惊讶地抬头,就对上男人炽热的视线。
“只是一道口子而已,你为什么要这么担心?”孟振宇目光灼灼地盯住她,“我只是一个陌生人,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关心?”
蓝秀秀眼睛闪了一下,脸色有些红,她嘴硬地道:“我这是助人为乐,你还不快些放开我!”
“不放,我有话要告诉你!”他强硬地道。
蓝秀秀惊讶:“你要说什么?”
孟振宇严肃地凝视着她,开口道:“我想我喜欢上你了,蓝秀秀小姐,你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吗?”
这几天来蓝秀秀的纯真善良,活力四射,就像是磁铁吸引了他的关注,他喜欢上了这个山里的女孩。
男人气质斯文高雅,长相俊秀,是蓝秀秀在村里从未见过的,她也偷偷地为之心动,要说不喜欢就太假了。
然而蓝秀秀有顾虑,她悲观地道:“我配不上你,你现在喜欢我只是因为失去了记忆,等你想起来了一定看不上我了。既然这样,还不如不要开始呢!”
孟振宇着急,按住她的肩膀道:“秀秀你相信我,我喜欢你,不管你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当然,我也相信不管是否恢复记忆,你都是我唯一会喜欢的人。秀秀你相信我吗?”
蓝秀秀咬唇,沉醉在他的表白里:“真的吗?”
“真的。我相信喜欢一个人,他的感情是不会因为任何变故而动摇改变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管是否失去记忆,不管分开多久,只要你站在我面前,我的心只会为你跳动。”他真挚地道。
蓝秀秀感动地眨了眨眼睛,喃喃道:“我真的可以当你的女朋友吗?”
“当然,你以后还会是我的妻子,我孩子的母亲。”孟振宇憧憬地道。
蓝秀秀似乎痴了,她含泪点头:“好,我答应。”
“你答应了,谢谢你秀秀,你不会后悔的。”孟振宇高兴地抱住了她。
在男人怀里,蓝秀秀露出一个复杂的笑容,将头埋进了他怀里。
自从孟振宇挑明告白后,脱离了朦胧的暧昧,俩人的感情进度一步千里,很快就如胶似膝,卿卿我我。
孟振宇虽然没有找回自己的记忆,但不妨对蓝秀秀好奇,疑惑她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里,难道她没有别的亲人了吗?
俩人在院子里散步,闻言蓝秀秀难过地低头。
她也不想一个人呆在封闭落后的村子里,可是她父母很早就出去打工了,几年不回来一次,只剩下她和奶奶相依为命。
如今奶奶不在了,父母已经好几年没回家了,也没有抚养费,她几乎是靠着自己艰难地长大的。
她忧伤地望着男朋友,轻声道:“我有一个愿望,就是走出这个小山村,看看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是不是真的很吸引人?还有,.......,我想找到我爸爸妈妈,问他们为什么不回来看我,为什么不养我?......,他们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说着,她哭了。
看着她流下的眼泪,孟振宇心疼地抱了抱她:“好,我会帮你的。我会带你出去,会帮你找到你爸爸妈妈,可别再哭了。”
经过一夜谈心后,俩人的感情更深了,呆在一起的时光太快乐,孟振宇很少苦恼自己的记忆,甚至萌生出就这样一辈子呆在这里也没关系,只要能和蓝秀秀在一起。
在他的摔伤养好之后,见着风平浪静,并没有假想中的敌人找上门,孟振宇忍不住心生萌动,想走出屋子看看。
次数多了,难免被村里人撞见,一时大家都疯传蓝家多了个男人,是被蓝秀秀藏起来的。
蓝秀秀对此很不高兴,她不赞同男人露面,觉得这样太危险。
孟振宇则觉得自己总不能藏一辈子,他迟早要出门的,躲起来不是办法。
而且家里只靠蓝秀秀一个人忙太辛苦了,他想帮忙减轻她的负担。
再有,躲在家里他没机会找出自己的身份,只要见得人多了,说不定就有人认识自己呢!
他很快就得偿所愿了,这里真的有人认出了他。
我把男友送上手术台 第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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