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之煜更气的却还是自己。
他的误解,不信任,那么多年的遗憾……全部汇聚在一起,成为一道重重的喘息。
此时,耳边是熟悉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谢之煜坐在沙发上点了根烟,语气轻柔地对电话那端的余檀说:“我在外面。”
他那只夹着烟的手轻轻颤着,听着余檀的声音,想着这些年她藏在心里的委屈,心里如刀绞般泛着疼。
该怎么办啊?
他要怎么做才能少一些愧疚?
才能再爱她一些?
余檀忽然就来了一句:“谢之煜!你去死!”
谢之煜不怒反笑,听到她生动的语气,忽然也跟慢慢活过来似的:“啧,好端端的,骂我干什么。”
余檀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自己去风流快活,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干什么!”
“我马上回来。”
“你永远也不要回来!”
“大概二十分钟就回来。”
余檀将手机“啪”的一下挂断,气呼呼地拉起被子遮住自己的脑袋。
她真的气。
那么大的房子,她就一个人。
想到今晚谢之煜以前的那些狐朋狗友,余檀就更气。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怒气掩盖了心底的那点害怕,余檀索性下床洗漱。
这边。
谢之煜收了手机,坐在沙发上缓了一会儿,他继续抽着手上这根烟,用力抽着,两颊凹陷,再吐出浓重的烟雾。
烟抽了一半,直接在指尖碾碎猩红烟头。
谢之煜转过身狠狠拎着元仪的衣领:“你以后再敢找她,你试试。”
元仪这么多年在外打拼,也不是被吓大的,她面上波澜不惊,抬眼看着谢之煜:“这世界就那么小,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
谢之煜咬着牙,怒吼:“shut the fuck up!”
元仪终于被惊吓,缩着脖子看着谢之煜。
谢之煜狠厉的神色,如猛兽盯着脚底下渺小的生物,用粤语道:“是不是听不懂我在说什么?那就麻烦你给我听清楚了,这辈子,不要出现在余檀的面前。听到了吗?”
地地道道的粤语,忽然让元仪意识到,眼前这个人不仅是她的儿子,他的背后还有一整个香港谢家,那不是她能够惹得起的家族。
最终,元仪还是咬着牙,缓缓点了点头。
人走后,元仪叹了口气,自嘲地笑了笑。
这么多年,她自诩聪明,在人前也算是风光无限。也就只有这个儿子,她实在没有办法。
年轻时是想利用谢之煜而从香港那边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现如今,谢之煜早就不是她随意操控的玩偶。等到忽然意识到所谓的金钱和权利不过是浮生梦一场,也是为时已晚。
*
元仪这一住处离谢之煜那里并不算远,整个城市好地方就那么几块,被瓜分规划,抬头不见低头见。
谢之煜低头上了车,夜色拢他一身的冷厉,怎么都灭不去他身上的怒气。
大晚上的,他又打了一通电话,让人安排元仪的住处。
坐在车上,谢之煜脑子里一阵阵地泛疼。他降下车窗,闭着眼,让冷风吹在自己的脸上。
他想着余檀,满脑子都是余檀。
掏出一根烟叼在唇上,用手拢了拢火机点燃,猛烈吸食一口,麻痹自己的心脏。
抽烟是什么时候学会的?
是意识到自己喜欢余檀的时候。
高一。
谢之煜并非赶潮流耍酷学抽烟,他发现烟这种东西好像能带走一些燥郁,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从一天几根,到十几根,再到一整包。
有一次余檀走到他的身边闻到烟味,蹙眉:“你该不会也和那些男孩子一样抽烟吧?我最讨厌男孩子抽烟了。”
谢之煜便从不在余檀面前抽烟,躲着她抽,有烟味的时候也不去她面前晃悠。
高三上学期,谢之煜和元仪闹翻后,杨老师主动收留了他。从小看着长大,本来谢之煜就喊杨老师一声干妈,进到余家也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情。
自谢之煜搬进余檀家,两个人彻底成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关系。
两个人关系最好,也最暧昧的一段时间,大概也是这个时候。
学业紧张,余檀在学习上吃力,每天都是精神高度紧张地复习功课到深夜。想考一个理想的大学,想让杨老师满意。
恰恰相反的是,谢之煜的成绩却不错。
在学习上,谢之煜一直是吊儿郎当的作风,很典型的就是上课不认真考试考满分。他自幼英语就好,这门功课几乎从来不听就可以得满分,其他几门功课也像英语一样好像对他来说都是洒洒水。
给谢之煜睡的那个房间原本是个书房,有一张大桌子,余檀要写作业的时候便来到他那儿,和他一起。
气人的是,谢之煜写作业太不认真,一个题目看一遍,脑子里一过,连笔都懒得动。
余檀不懂的问题太多,求他帮忙解答:“谢之煜,你告诉我这道题目怎么做呗。”
谢之煜总是神情恹恹:“问我干嘛,问杨老师啊。”
余檀一贯爱动手动脚,掐他一把:“你教我一下会死啊!你教不教!”
谢之煜疼得一个激灵:“教教教,我教总成了吧!”
那段时间两个人真的是朝夕相处,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写作业,一起吃早餐。
谢之煜的屋子里有余檀的气息,他的身上是和她同款香味的洗衣液,他的书包里还会不小心收了她的习题。
有一次余檀在谢之煜的房间里写作业睡着,迷迷糊糊的就躺在了他的床上。等谢之煜进屋后,就看到她躬着身子,一只荧白的脚悬空在床畔。
谢之煜那颗心扑通扑通跳着,真就是有足够的定力,才没有扑过去。
到底,也没有那么正人君子。
为了放松一帮人去游乐园玩,挑选最惊险的鬼屋。抹黑的环境,谢之煜仗着自己视力好,低头亲吻余檀的唇。
哪懂什么是接吻,就那么纯情地唇碰唇,就紧张得要命。
事后还把责任推给她,要她负责:“说说吧,老子的初吻你打算怎么赔?”
余檀那天是真的慌了,出了鬼屋之后还心神不定的,真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吻了他。
可她也很委屈的样子,说:“谢之煜,那也是我的初吻好不好!”
谢之煜当然知道,他再清楚不过,他要的就是她的初吻。
在幼稚的年纪做着幼稚的事。
谢之煜简直最幼稚不过。
南方很少会有积雪。
余檀从小到大也没见过几次大雪。那年的春节前夕,c城倒是破天荒下了一场大雪,积雪足够堆一个小腿高雪人的程度。
谢之煜才见识到余檀有多爱玩雪,一双小手冻得发红,也还要玩。他看不下去,把她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温热的掌心,轻轻搓着,给她一点温度,让她别贪玩。
余檀说:“可是小之之,我长那么大才看一次这么大的雪,不痛快地玩一次也太可惜了吧。”
谢之煜:“你想看雪,中国北边这会儿都是雪,随时买张机票过去就行。手给冻伤了,有你好受。”
余檀那么怕冷的一个人,一到冬天的时候经常手脚冰冷,怀里总要抱一个热水袋。
手心还是不够暖,她的手太凉了,他的手很快也跟着一块儿冰冷。
谢之煜便拉开自己的衣服,将余檀的双手放到自己的身上。她总是说他的身体是个火炉,大冬天的穿那么一点也不怕冷。隔着一层衣服,没有贴到皮肤,所以能够接受。
余檀却故意把手钻进谢之煜的衣摆下,冰凉的手心贴在他小腹滚烫的皮肤上,笑嘻嘻地说:“小之之,你身上好暖和呀!”
是真的冰,谢之煜被她那只冰手冻得一个哆嗦。但也没有拍开她的手,放着就放着吧,能快点暖起来就好。
意识到距离太近,余檀眨巴着一双大眼看着谢之煜,心跳好像跟着漏了一拍。
那时候谢之煜已经那么高了,她必须得仰着头才能看他。从那么近的距离看他,忽然觉得他有些陌生,又觉得那么好看。
在感情这件事上,余檀是真的迟钝,身边的女同学隔一段时间换一个暗恋对象,问余檀有没有喜欢的人。
余檀想了一圈,摇摇头,真没有什么喜欢的。
她甚至不知道,到底怎么样才算喜欢?
同学说:“这种喜欢,是在人全中第一眼就能见到对方,不见到的时候也想在他面前晃一眼,上学最大的动力就是能够远远见他一面。”
余檀那会儿脑子里瞬间想到一个人——谢之煜。
可一想不对啊,她怎么可能会喜欢谢之煜。
从小到大他们关系真的太亲近了,她真的只是把他当成自己的家人。
那场大雪,余檀的手掌心还贴在谢之煜的皮肤上,她忽然开口问他:“谢之煜,我们到时候一起去北方的大学好不好?这样的话我每个冬天就能看到雪了。”
谢之煜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说:“到时候再说吧。”
香港那边的意思,是让谢之煜大学去香港,不然出国也行。谢之煜当然是没有这个意愿的,他还想着找机会问问余檀是什么想法。
没想到余檀竟然会主动邀请。
余檀深怕谢之煜拒绝,缠着他:“不要到时候再说啊,就现在说清楚,我们一起去北方上大学,就我们两个人,到时候相依为命。”
谢之煜被逗笑:“谁跟你相依为命?”
余檀:“我啊我啊!诶,你答应我了是不是,就这么说定了啊!”
谢之煜还想说话,余檀直接伸手捂着他的嘴,她的手掌心终于温暖了一些,紧贴着他冰冷的双唇。
“谢之煜,我们就这么约定了好不好呀?”
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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