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茁站在路边,街灯坏了,路口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
这里离她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都很远,隔着十几米,缺失盖子的垃圾桶散发着臭味儿,醉汉歪歪扭扭走进破败的居民楼,窗户里亮起来点昏暗的光,有两条流浪狗在电线杆下呼呼大睡,一切都很自洽,互相忍受、彼此习惯。
林茁就是那个外来者,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浑然不同的气味。
她自认为穿的很普通,走到大街上可以混入普通人的平常打扮,白T加灰色牛仔裤,棒球帽和棒球外套,某不知名奢侈品牌的运动鞋。
但是在这种地方,没人会有这么干净的白T恤。
江城算是新一线城市,GDP全国排名前十,许多人在这里定居,在生活节奏繁忙的当下,许多年轻人逃离一线城市来到这里。
大多数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江城的街景,一切都是慢悠悠的,旧城区被一条条穿梭在城中的河隔开,保持了大多数古式建筑,极力维持着几百年前旧貌的样子,然而已经不复古时盛况,这里住着的多是几十年的原住民。
很多时候林茁觉得旧城区是江城的心脏,快要死去之人的心脏,缓慢古朴地跳动着,她觉得那些河就是撑开心脏跳动的血管。
不忙的周末她常来这儿发呆,隔着条河,对面就是黑瓦白墙红灯笼,与水接壤的台阶已经破败了几十年,中间的石桥上留下红色的笔锋,是行书写就的“秀洲桥”。
尽管仿古式建筑与摩天大楼交相映衬,但一切在雨中都显得融洽,外来者对于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在八十分以上。
很少有人能够意识到它的阴暗面,这儿的美景向来此地旅游的游客敞开,体面地住在这里许多年的人也交口称赞它的好,很少人踏足的肮脏破败西城区,住着一群连最低生活保障都无法维持的人们。
李潇潇从来不知道江城还有西城区,或者说,不知道江城有这样的旧城区。
她从小生活的地方同样远离普通人的生活,世界上总是存在着许多极端,比如她住的地方连厕所里都泛着香薰的味道,一切都以最干净的样子出现在她眼前。
而这里的垃圾桶满到溢出去,长久的日照使其绿中泛白,四周一米内流着脏水,林茁打着手机的手电筒小心地跨过那里,没有沾上污痕,但这双鞋她不会再穿了。
她在等人。
这里的一切都让她生厌,来自其本身与生活在这里的某人的脏污让她想要作呕,林茁满心怒火,心中暗暗后悔自己来了这里。
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但她提前抵达,并不是出于为对方考虑的贴心,而是来之前便设计好的恶作剧,再过十分钟等的人如果还不来,她就该走了。
然而她等的人来了。
像猫一样,林然悄无声息地来到她面前,穿着剪裁走形的廉价T恤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林茁被他吓了一跳,随即冷笑。
“一身寒酸样。”
林然并不在意,他反而有些焦躁,“你为什么提前这么久来?”
林茁觉得特别好笑,她真的笑了,露出来一颗尖尖牙,心情似是极好地问他:“你还真觉得自己有资格管我啊?”
她吐掉嘴里的口香糖,冷下脸来,“别跟我废话,你说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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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清什么心理,林然比约好的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来。莫名其妙地,他就是觉得林茁被惯坏的脾气不会等自己。
那么自己等等她也没关系。
出门的时候房间的灯又坏了,他从四年前开始就从林茁家里搬了出来。他大学在洛杉矶读的书,为了凑够学费每天打四份工,有段时间室友一直很担心他猝死。
他上大学的开销对林家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但是林然有种莫名的坚持,说出去很可笑。但他就是不想再和林家人联系,也不想再了解到关于林茁的任何事情
他最开始是这样想的。
他没有林茁的联系方式,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互联网还没有那么发达,而且她们每天都能见面,只要林茁想,他随时都会出现。
所以他连林茁的电话也没有,更没有她的QQ、微信、微博。有关林家一切的载体落在他的骨与肉上,紧密地无法切断的联系。
他流着和林茁一样的血,会有爱嚼舌根的佣人说他们长得像。好像林茁从来没有和他分开过一样,许多个夜晚,林然盯着镜子,一边自我厌弃,一边握着阴茎狠狠地撸动。
没有什么技巧和润滑,对亲生妹妹那点不可言说的绮念如附骨之疽,他无法在清醒地时候看自己坠入看不见头的深渊。
在狭窄破旧的单人间里,他控制不住地喘着,觉得自己恶心,又在看到那张染着红潮的脸时诡异地想到她,如果镜里的人真的是她的话,她会有什么表情呢?
“哈啊、”他咬着唇,手上动作越来越快,如果她在这里,一定会觉得恶心,会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他,咒骂他应该去死,贱狗也敢肖像主子。
林茁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又在耳边回响,“贱狗。”
她涨红的脸,满是恨意的眼睛,面无表情骂他的时候露出来一点舌头,殷红色。
他颤抖着,咬着被子射了出来。
那天他就知道,自己再也躲不掉了。
他总会回去的,回到江城,回到林茁身边。
寒酸(自渎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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